欠税清理工作总结【实用6篇】

时间:2015-06-01 06:18:4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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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清理工作总结 篇一

近年来,税收成为了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欠税行为,严重影响了税收征收的效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单位积极开展了欠税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首先,我们加强了欠税情况的排查和核实工作。通过与税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我们及时获取到了欠税人员的信息,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核实。针对那些拖欠较多税款的企业和个人,我们加大了调查力度,确保核实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其次,我们采取了多种有效的措施,对欠税人员进行了催缴工作。通过电话、函件等方式,我们向欠税人员发出了催缴通知,督促其尽快缴纳欠税款项。对于一些拖欠较久、拒不缴纳的企业和个人,我们采取了法律手段,强制执行欠税款的缴纳。

第三,我们注重对欠税人员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活动,我们向欠税人员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提高了他们的纳税意识和自觉性。同时,我们还为他们提供了必要的税收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他们了解如何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第四,我们加强了对欠税行为的监督和惩处。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我们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那些故意逃税、拖欠税款的企业和个人,我们依法进行了处罚,追缴欠税款项,并加大了对其的监督力度。

在欠税清理工作中,我们不仅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首先,由于欠税人员众多,我们的工作量很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其次,一些欠税人员往往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缴税,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最后,在一些涉及复杂的案件中,我们需要与多个部门和机构进行合作,加大了协调和沟通的难度。

总的来说,我们在欠税清理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税收征收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我们也清楚地意识到,欠税问题的解决需要持续的努力和探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欠税清理工作的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为税收征收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持。

欠税清理工作总结 篇二

近年来,税收征收工作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欠税行为,严重影响了税收征收的效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单位积极开展了欠税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欠税清理工作中,我们注重了核实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通过与税务部门的合作,我们及时获取到了欠税人员的信息,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核实。针对那些拖欠较多税款的企业和个人,我们加大了调查力度,确保核实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同时,我们采取了多种催缴措施,确保欠税款的及时缴纳。通过电话、函件等方式,我们向欠税人员发出了催缴通知,督促其尽快缴纳欠税款项。对于一些拖欠较久、拒不缴纳的企业和个人,我们采取了法律手段,强制执行欠税款的缴纳。

为了提高欠税人员的纳税意识和自觉性,我们注重了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活动,我们向欠税人员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帮助他们了解如何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同时,我们为他们提供了必要的税收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纳税问题。

我们还加强了对欠税行为的监督和惩处。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我们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那些故意逃税、拖欠税款的企业和个人,我们依法进行了处罚,追缴欠税款项,并加大了对其的监督力度。

在欠税清理工作中,我们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首先,欠税人员众多,工作量较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其次,一些欠税人员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缴税,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最后,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我们需要与多个部门和机构进行合作,加大了协调和沟通的难度。

总的来说,我们在欠税清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税收征收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欠税问题的解决需要持续的努力和探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欠税清理工作的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为税收征收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持。

欠税清理工作总结 篇三

吉林省欠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欠税管理,严密税源监控和有效清缴欠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xxx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xxx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或解缴期限而未缴纳或未解缴的税款,以及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包括:

(一)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或解缴的税款;

(二)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批准的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三)税务机关、审计机关、财政机关检查已查定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在《税务处理决定书》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四)税务机关依法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五)提供纳税担保后,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

(六)其他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的税款。

第三条 有上述欠税情形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为本办法所称的欠税人。

第四条 欠缴税款滞纳金、税收罚款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欠税管理的工作制度制定、综合协调、欠税公告发布、对欠税人实行强制执行、税收保全措施实施前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的征管部门负责;欠税的核算和分析工作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的计统部门负责;欠税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的政策法规部门负责;欠税的核实、清理清缴、对欠税人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由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负责;打击逃避追缴欠税工作由各级稽查局负责。上述各职能部门应建立并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及时传递和通报欠税信息及有关工作情况,形成合力,加强欠税管理。第二章 欠税的确认和报告

第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的以下情况确认欠税人和欠税金额:

(一)申报征收环节形成欠税的确认:在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根据纳税人申报的应缴税款,与实缴税款情况进行核对,将未按期限缴纳的税款(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除外)确认为欠税;

(二)延期缴纳税款形成欠税的确认:在延期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根据批准的延期缴纳税款,与延期内税款的缴纳情况进行核对,将到期未缴纳的税款确认为欠税;

(三)稽查形成欠税的确认:在税款限缴期限届满的次日,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确定应补缴的税款,与实际缴纳的查补税款情况进行核对,将到期未缴纳的税款确认为欠税;

(四)核定征收形成欠税的确认:在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根据核定应缴税款,与实际缴纳的定额税款情况进行核对,将到期未缴纳的税款确认为欠税;

(五)担保形成欠税的确认:根据纳税担保人担保的应缴税款,与担保税款的实际缴纳情况进行核对,将到期未缴纳的担保税款确认为欠税;

(六)其他情形形成的欠税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在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予以确认。

第七条 主管税务机关必须在欠税确认后的15日内,向欠税人发送《税务事项告知书》,告知欠税人欠税税种、本期发生欠税金额、累计欠税余额;通知欠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欠税清缴计划及有关资料;同时告知欠税人如不及时缴清欠税和滞纳金,税务机关将要采取的监控、追缴和处罚措施等。告知方式可采取约谈送达、书面函告、数据电文等方式。主管税务机关对欠税的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告知书》后,要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欠税人必须于收到《欠税告知通知书》的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欠税清缴计划》(附件一),分期清缴金额和资金筹措情况等。

第八条 欠税人在欠税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欠税清理工作总结 篇四

专项清理工作总结

专项清理工作总结

为了强化学校的安全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师生人身、饮食安全,保证“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号《通知》精神,我校于3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校广大师生中深入广泛地开展了“安全专项清理”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本次活动,全校师生的安全责任意识普遍有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本次活动我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安全伴我在校园”的主题,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线,牢固树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对师生安全、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一、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的领导。

学校把开展“安全专项清理”活动作为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成立了“安全专项清理”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制定了安全专项清理活动方案。

我校紧紧围绕“安全专项清理”活动主题,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活动计划和活动方案,切实把安全专项清理活动抓出成效。

三、广泛开展了安全教育与宣传活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活动期间,我校通过各种形式,精心组织,开展好以学校安全、师生健康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每一位学生、家长理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全体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通过安全主题班会、全校大会、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标语,发放安全知识宣传材料,举行安全知识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营造了“关注安全、珍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四、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各项安全制度。

我校的“安全专项清理”活动与日常学生管理紧密结合,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了各种安全制度和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了防火、防水、防毒、防电、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学校每次组织的集体活动,都制定了安全预案和安全措施,并确定专人负责,作好各项防范工作。

五、深入进行了校舍设施的安全排查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活动期间,学校组织后勤等人员对全校的校舍、护栏、用电、锅炉、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和周边环境等不安全因素全面细致地进行了一次清理检查,不漏一房一舍,排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并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维修和改造,确保了师生的生命安全。

六、切实加强了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针对当前学生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学校主动与交通、公安等部门协调,做好交通安全的督查工作。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在学生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做到不乘坐不合格车辆,不坐超载车辆,不在公路上嬉戏、玩耍,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乘公共汽车要排队上车等,使每个学生都能成为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的模范。

七、切实加强了消防安全工作。

学校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演练活动,增强了师生的防火意识;改善消防条件,增加消防设施设备;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定人、定员、定岗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进一步做好学校饮食卫生工作。

学校努力加强对校内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力度。学校定期组织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食堂卫生的清理、清理和消毒工作;学校建立健全了食堂、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制度,努力加强师生的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卫生防疫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开展自觉抵制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和拒绝“三无”食品的活动,预防各种疾病的传播。学校在安全自查过程中,着重加强对食堂卫生以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等的检查,对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坚决进行了纠正。

专项清理工作总结

为了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效地调动辖区居民更好的参与文明城区创建活动,真正的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从98年开始,区文明办就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中,喊响了“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的口号,每年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群众对社会生活中不满意的事情,确定比较集中的十件事,成立专项治理组,一件一件的抓落实。至今这项活动已经开展6年了。截止到20xx年,治理了涉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群众生活、环境卫生、治安秩序、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共50个,受到了群众的欢迎。20xx年,我们针对“非典”这一非常时期,按照徐书记的要求,在全区继续开展了群众不满意的事情专项治理工作。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收集到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共91个,其中涉及到共性问题25个,具体问题66个。针对其中反映比较集中的5个问题,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年群众不满意的事情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这五个问题是:

一、对家养宠物管理力度不够,居民无证养狗的多,仍存在户外遛狗及宠物随地便溺的现象。

二、在公共场所、居民区内随地吐痰现象比较多,但无人采取处罚管理。

三、社区公共卫生有死角,特别是外来人口居住密集区卫生环境差。居民楼存在乱堆、乱放、乱倒、乱抛杂物的现象。

四、街头、路边无证经营者多,既不卫生,又影响市容市貌。

五、社区文化活动群众参与面不够广。有的居民在居民区内进行活动是喧哗、吵闹扰民。社区体育设施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居民不遵守活动规则,造成安全隐患。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天,我们在确定了共性问题后,又确定了27件群众不满意的具体问题。我们觉得这些具体问题的解决,可以使百姓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真正享受到治理成果。

到目前为止,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牵头单位的辛勤和努力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总结近半年的治理工作,我们认为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领导重视、形成合力。

一是我们继续巩固了多年来形成的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为开展活动提供了组织保证。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城建局、卫生局、爱卫会、公安分局、工商分局、文体局、民政局、房产西岗分局、西岗交通队、西岗房产办事处成立了专项治理组,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到各区各级领导班子的目标管理考核中,各部门在开展治理活动中,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科室具体抓,实现了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专项治理工作,经常过问工作开展情况,积极为专项治理活动出谋划策,亲自下基层调查研究并指导和参加治理活动,监督和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卓有成效地进行。区委徐书记从活动开始就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提出要围绕“非典”期间群众不满意的事情开展治理工作,而且先后两次提要求,甚至治理问题的确定都亲自把关。区委主管书记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对加大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副区长杨萍、张洪国不但亲自担任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还亲自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工作,提出治理要求。各牵头单位的领导对我们的专项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区城建局、卫生局、爱卫会、文体局、民政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的领导有的亲自打电话与文明办沟通,有的亲自到文明办了解情况、研究治理办法,给予了我们工作上很大的支持。区交通队、房产西岗分局、房产办事处不是区直属的职能部门,但是这些单位的领导也非常重视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交通队接到通知当天,王大队就亲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第二天就把情况说明报到文明办。区房产分局、房产办事处领导派专人到文明办研究职责划分情况,使我们很受感动。由于各牵头单位领导非常重视,为我们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抓好协调,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协调体现在两个方面:

1、文明办和各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了各部门职责范围和治理内容相吻合。

2、各部门之间也不断加强沟通和协调。有的问题牵涉到几个部门,需要密切配合、共同治理,有的问题还比较模糊,但各部门之间都能够树立全局观念,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防止了扯皮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广泛发动,吸引群众积极参与,为开展治理活动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广泛开展专项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去,而且把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与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社区活动结合起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第二个特点是:措施得力,效果突出。

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各专项治理组针对群众不满意的事情,制定治理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区城建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治理问题进行了分类,分别责成两名副局长具体组织落实解决。请市xxx对所有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建议区政府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积极协调街道办事处落实好块块管理的责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属地化管理的积极性等有效措施,确保了治理效果。区爱卫会坚持“高度重视做好普查;确定重点加大清理力度;加强宣传做好长效管理”的三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除对区文明办通报的两个共性问题和具体6项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外,还通过调查摸底、自查自纠等形式,归纳出20多项自身存在的其他问题,确定治理重点,责成专人逐项解决。区卫生局对“群众对农贸市场等出售的生肉及熟食品存在卫生差”的问题,组织召开了由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制定了定期联合工商、公安、动植物检疫所、街道办事处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他们还协调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大型执法检查,当场取缔了12家无卫生许可证及工商执照的违法经营单位。规范了经营秩序,在不同程度上杜绝了不卫生现象出现的可能性。区民政局针对群众提出的“社区体育设施管理不够规范,有的不遵守活动规则,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提出“建议健身广场前必须写报告列出建设计划,上报区民政局经实地考察认可方可实施”等6条具体措施,通过这些整改措施的具体实施,为社区居民健身娱乐提供了较好的安全保障。区文体局在全区成立34支社区表演队,举办了两次全区性大型展演,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文化活动群众参与少”的问题。区工商局在治理期间全局共出动车辆71台次、人员829人;清理垃圾95吨;对5处达不到要求的市场下达了限期整改和停业整顿的通知;对另3家不达标的市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27000元;有效的阻击了卫生隐患的出现。西岗房产分局采取现场办公、拉练检查等形式加强专项治理力度,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的联系,相互配合开展工作。区交通队采取有效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加派巡逻警力,加强对市场周边和居民居住高密区的巡逻,取缔占道停车,加强管理,使市民重新拥有了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得到居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区公安分局、区房产办事处也都采取了有效措施,使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治理。

第三个特点是:以立为本,边破边立。

在开展对群众不满意事情的治理活动中,全区各专项治理组坚持以立为本,“破立”结合的工作原则,创新各种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他们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区文明办在全区开展了“讲文明、新科学、讲卫生、树新风”活动,区文体局开展了以“广场文化进社区、全民健身进社区、读书活动进社区”的“三进社区”活动。区爱卫会在全区开展了以“讲文明、爱清洁、遵守卫生规则”为主题的爱国卫生专项清理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居民的文明行为。

以上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可以这么说,我们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应当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最主要的是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治,一些问题现在看治理的比较好,但一段时间以后又会复发。有些问题,群众每年都要提。所以下一步我们还要在研究根本上下功夫,在研究机制问题,加强长效管理上下功夫。确保我们的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达到群众满意,使我们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

长期以来,企业欠税一直是税收工作的一大难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小型国有、集体、私人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倒闭,一旦造成欠税,往往转变为陈欠,死欠,使税款流失,难以追缴。影响......

欠税成因分析及清理措施思考随着经济增长社会不断发展,税收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欠税企业的增加逐渐也成为税务部门棘手解决的问题。欠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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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清理工作总结 篇五

【发布单位】国家xxx 【发布文号】国税发[2004]66号 【发布日期】2004-06-07 【生效日期】2004-06-0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xxx

国家xxx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各地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清缴欠税的重要指示,欠税管理取得了明显效果,但由于欠税成因复杂,欠税现象在一些地区仍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为切实加强征纳双方的税款征缴责任,严格控制新欠和加大欠税追缴力度,现将加强欠税控管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申报审核,及时堵塞漏洞

(一)严格纳税申报制度。按照税收规定如期真实进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责任,对于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依法予以追究。税务机关不得授意纳税人虚假申报或变通虚假申报,不得故意接受虚假申报。?

(二)建立健全申报审核方法。要利用纳税人生产经营和纳税的历史数据、“一户式”资料的勾稽关系、行业税负标准等信息,采取“人机结合”的办法,及时进行纵向、横向的逻辑审核,提出异常警示,把好纳税申报关卡,督促纳税人不断提高纳税申报质量。?

(三)及时核实情况。对于不按期申报、申报资料异常、申报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责任到人,采用各种方法,进一步摸清原因,以利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防范措施。对于容易变更经营场所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尤其是商贸企业),如有申报缴税异常现象,必须立即进行实地核查,发现失踪逃逸的,要随即查明领xxx情况,上报总局,同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

二、实行催缴制度,建立欠税档案

(一)催缴制度化。申报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应及时反映逾期未纳税情况,用格式化的形式书面通知纳税人进行催缴。告知内容应包括本期未缴税金、累计欠税余额和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和报表上报制度。税务机关必须对申报、纳税情况如实核算,全面反映应征、解缴、欠税等税收资金分布状态,不得违规设账外账,更不得人为做账。报表数据应出自于会计账簿,不得虚报、瞒报。上级税务机关要加强报表分析,督促下级税务机关应征尽征。?

(三)建立欠税人报告制度。凡纳税人没有缴清欠税的,应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生产经营、资金往来、债权债务、投资和欠税原因、清欠计划等情况,报告间隔期由各地依据欠税程度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欠税人有合并、分立、撤销、破产和处置大额资产行为的,应要求纳税人随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通知欠税人以规定格式报告,税务机关据此建立欠税档案,实现对每个欠税人的动态监控。

三、坚持依法控管,加大清缴力度

(一)严格执行缓缴审批制度。纳税人申请税款缓缴,主管税务机关要对其缓缴原因进行核实把关,确实符合条件的,再上报省级税务局审批。对于经常申请税款缓缴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从严把握。缓缴期满后纳税人仍没有缴税的,税务机关应及时转为欠税处理。?

(二)坚持以欠抵退的办法。凡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税的,一律先将欠税和滞纳金抵顶应退税款和应退利息,抵顶后还有应退余额的才予以办理退税。以欠税抵顶退税具体操作办法,已在《国家xxx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0号)中明确。?

(三)依法加收滞纳金。对2001年5月1日新修订的征管法实施后发生的欠税,税务机关应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核算和加收滞纳金。纳税人缴纳欠税时,必须以配比的办法同时清缴税金和相应的滞纳金,不得将欠税和滞纳金分离处理。?

(四)与纳税信用评定挂钩。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家xxx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的规定,认真审核欠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条件,切实按照有关评定标准确定纳税信用等级,真正发挥纳税信用评定管理工作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作用。?

(五)加强欠税检查。对长期欠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将其列入监控重点,明确专人负责,经常下户了解情况,提出解决方案,最大限度避免“死欠”。?

(六)实行欠税公告。对于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欠税,税务机关应依照征管法的规定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纳税人和法定代表人名称、分税种的欠税数额和所欠税款的所属期。在实施欠税公告前,税务机关应事先告之欠税人,督促欠税人主动清缴欠税。?

(七)实行以票控欠。对于业务正常但经常欠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控制发票售量,督促其足额纳税。对于有逃税嫌疑的欠税人,税务机关应采用xxx的办法,严格控制其开票量。

(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于一些生产状况不错、货款回收正常,但恶意拖欠税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积极与纳税人开户银行联系,掌握资金往来情况,从其存款账户中扣缴欠税。对隐匿资金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可进一步采取提请法院行使代位权、查封、扣押、拍卖和阻止法人代表出境等强制措施。?

(九)参与企业清偿债务。欠税人申请破产,税务机关应代表国家行使债权人权利,参与清算,按照法定偿债程序将税款征缴入库。欠税人有合并、分立等变更行为的,税务机关应依法认定欠税的归属。?

请各地税务机关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制定和完善具体操作办法、工作流程,明确管理职责,做好“人机结合”,切实加强欠税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国家xxx

二○○四年六月七日

欠税清理工作总结 篇六

关于清理欠税和严格执行欠税交纳滞纳金制度的通知

京地税征[1995]265号

1995-5-19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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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燕山支局,外贸分局,市局各处室、稽查大队:

最近,xxx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xxx、xxx关于抓紧清理企业欠税的紧急请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为此,市局结合具体情况,提出了加强欠税管理的意见,请在日常税款征收工作中认真执行。

一、提高对清理欠税工作的认识

税务机构分设半年多来,税收征管工作运行基本正常,地税系统市、区(县)两级收入都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之一是企业欠缴税款问题,各区、县局应对此予以重视,不能因为收入任务完成较好,而放松对欠税工作的管理。各区、县局要在已做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清理欠税的措施,以确保今年税收计划的完成。

二、加强对欠税工作的管理

(一)严格执行《征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于拖欠国家税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必须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二)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必须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审查批准,同意延期缴纳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但对同一笔税款,无论经几次批准延期缴纳,其累积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对超过三个月仍不能缴纳的税款,要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三)滞纳金实行按月征收,即在一个月内不能缴纳已欠税款的纳税人,要先交纳欠税的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由主管税务机关开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缴款书》,通知纳税人在次月1—10日内缴入开户银行。新欠税款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加收滞纳金并随同税款一并入库。对逾期不缴纳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开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扣缴税款通知书》,通知欠税单位的开户银行强制扣缴所欠的税款及滞纳金。

(四)对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权限明确如下:

1、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欠税延期缴纳审批,由区县局征管科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会有关税政科室,提出意见,报区县局主管局长审批。

2、50万元以上的欠税,由区、县局审核签注意见,报市局征管制度处。征管制度处对区、县局上报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应认真审核,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在征求有关业务处意见后,提出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批。

(五)各区、县局要加强对企业欠税的管理,对欠税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建立台帐,详细记录各级批准延期缴纳的税种及金额,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三、为做好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的统计工作,市局制定了《审批延期缴纳税款情况表》(表

一、表

二、表三),每季终了后10日内报市局征管制度处,此表填报数字自1995年1月批准缓交开始统计。

四、各区、县局在执行本通知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 《审批延期缴纳税款情况统计表》(表

一、表

二、表三)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五日

欠税清理工作总结【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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