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篇一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资市场的规模也逐渐扩大。然而,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不惜使用劣质农资,给农民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和农业生产的安全,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开展了农资打假工作。
在农资打假工作中,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政府和农业部门应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农资质量的检测和监测,建立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农资质量问题。同时,还应加强对农资经销商的管理,对不合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减少不法商家的存在。
其次,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防范意识。农业部门应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向农民普及农资的使用知识和技巧,提醒农民注意购买正规渠道的农资,避免购买劣质农资。同时,还应加大对农民权益保护的力度,建立农民维权机制,解决农民在农资购买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农资打假工作还需要加强与农资企业的合作。政府和农业部门应与农资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的秩序。农资企业应加强自身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农资打假工作,与政府和农业部门共同打击不法商家,保障农民的权益。
最后,农资打假工作还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政府和农业部门应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资市场的监管责任和权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力的震慑机制。同时,还应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农资市场的正常运行。
综上所述,农资打假工作是保障农民权益和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与农资企业的合作以及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打击不法商家,保障农民的权益,推动农业的健康发展。
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篇二
农资打假工作是保障农民权益和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农资打假工作进行总结,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点经验和教训。
首先,农资打假工作需要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和农业部门应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同时,还应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农资打假工作需要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政府和农业部门应建立农资打假工作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汇集和发布农资市场的信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形成合力。农资企业也应加强与政府和农业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报告农资市场的问题,共同打击不法商家。
再次,农资打假工作需要加强技术支持和能力建设。政府和农业部门应加强对农资质量检测和监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还应加强对农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打假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最后,农资打假工作需要加强舆情引导和舆论监督。政府和农业部门应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舆情引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解答农民的疑问和担忧,增加农民的信任和支持。同时,还应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舆论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农资打假工作是保障农民权益和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加强技术支持和能力建设以及加强舆情引导和舆论监督,可以进一步提高农资打假工作的效果,保障农民的权益,推动农业的健康发展。
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以农资为重点的执法打假工作,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确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xx〔20xx〕4号文件[转发《关于20xx年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文件》的通知]精神,我局近期对我县农资市场进行了执法打假检查工作,现就此次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统一部署、“查农资保春耕”
县局根据《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农资打假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在2005年工作的基础上,抓农时,在春耕前,开展“查农资保春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在“农资打假下乡”,狠抓查办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事件,严厉打击制假违法活动。因地制宜,充分利时机对农资打假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普及打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接到通知的同时,县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力对我县县城以及xx乡、xx乡、xx乡进行了专项的农资执法打假行动,根据通知精神建立起了企业“黑名单”制度。根据《通知》要求,迅速建立本县辖区内农资和农机生产企业“黑名单”数据库,对所查到符合该标准的生产企业和窝点,一律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建立巡查制度,并且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舆论监督,防止反弹。同时加强与新闻单位密切合作,积极组织对“农资打假下乡”和查办大案要案、标本兼治措施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有利于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环境的舆论氛围。
此次农资专项打假工作,我局共出动了3车次、12人次,检查了4个销售农资的销售点,通过检查我县无一家农资料生产企业,只有隶属农业局的几个销售点,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们重点对地膜、复合肥料、农药等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加大对农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以农资为重点的执法打假工作,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确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以农资为重点的执法打假工作,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确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x质监局发〔20xx〕x号文件[转发《关于20xx年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文件》的通知]精神,我局近期对我县农资市场进行了执法打假检查工作,现就此次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统一部署、“查农资保春耕”
县局根据《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农资打假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抓农时,在春耕前,开展“查农资保春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在“农资打假下乡”,狠抓查办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事件,严厉打击制假违法活动。因地制宜,充分利时机对农资打假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普及打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接到通知的同时,县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力对我县县城xx以及xx乡、xx乡、xx乡进行了专项的农资执法打假行动,根据通知精神建立起了企业“黑名单”制度。根据《通知》要求,迅速建立本县辖区内农资和农机生产企业“黑名单”数据库,对所查到符合该标准的生产企业和窝点,一律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建立巡查制度,并且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舆论监督,防止反弹。同时加强与新闻单位密切合作,积极组织对“农资打假下乡”和查办大案要案、标本兼治措施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有利于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环境的舆论氛围。
此次农资专项打假工作,我局共出动了执法车辆3车次、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了4个销售农资的销售点,通过检查我县无一家农资料生产企业,只有隶属农业局的几个销售点,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们重点对地膜、复合肥料、农药等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加大对农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以农资为重点的执法打假工作,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确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篇五
为促进我区水产养殖业依法健康发展,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渔需物资的管理,维护渔民合法权益,推动渔政系统农资打假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水产苗种监管工作,水产品质量安全是关消费者健康和渔业经济发展一件大事,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为进一步做好农资打假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年初制定并层层鉴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市农业局和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水产养殖过程中投入品的监管,突出源头治理,严把使用关,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加强对农民的法律宣传和行业指导,提高农民依法使用投入品的自觉度,严格规范水产苗种生产,积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二、大力开展农资打假宣传活动
4月14日,怀柔区农业局联合科委、林业局、计生委、宝山镇政府以及农业局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站、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等单位在宝山镇开展农资打假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如何购买放心渔药和饲料告知书;农业部、_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作业的通告;北京市水产养殖质量手册;_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北京
市实施《_渔业法》办法等相关材料1200余份。此次宣传活动受到了当地百姓的热烈欢迎,大家积极踊跃领取宣传材料,并向宣传人员咨询法律法规、养殖实用技术等问题。
三、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水产品农资质量安全
(一)组织开展水产苗种场整治工作
我区共有水产苗种场7家。其中市级2家、区级5家。五月份,我们对依法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7家苗种场进行了重新审核,对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的建立情况;外购苗种监督情况以及使用饲料、渔药来源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确认几家企业都有完整的生产、用药、销售记录,且饲料、渔药来源清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月29日由市渔政站组织通州、密云、怀柔渔政站站长参加的水产苗种生产重点区县农资打假互查工作。
此次,共检查我区北京龙兴鲟鱼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卧佛山庄养殖有限公司两个苗种场,主要检查了生产企业持证、《生产记录》和《用药记录》建立情况、外购苗种监督情况以及使用饲料、渔药来源情况四个方面。通过检查确认两个企业都有完整的生产、用药、销售记录,且饲料、渔药来源清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开展孔雀石绿和氯霉素药残快速检测
为更好地开展孔雀石绿和氯霉素药残快速检测工作,今年渔政监和水产技术推广站组成检测小组,到全区104家水产养殖场开展孔雀石绿和氯霉素药残快速检测,在速测中,检测人员严格按照现场快速检测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的准确性。每个样品的检测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现场填写《北京市水产品速检情况登记表》并签字。截至目前,全区104个养殖场实施了现场快速检测工作,入场检测率达到100%。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快速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了我区苗种的繁育、生产和销售质量水平,为开展增殖放流苗种安全提供了保障。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养殖安全
在全年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区水产养殖单位在饲料和鱼药使用中未发现添加激素类和禁用鱼药的违法行为,明年区渔政站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源头上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严把水产养殖环节投入品质量关,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确保全区生产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
20XX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资打假力度,对辖区内生产经营渔需用具及渔用饲料、兽药企业的检查,每月不低于2次。
二、进一步做好春秋两季水产养殖场(户)的灭鼠工作。
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篇六
根据xx市质监局发〔20xx〕xx号文件【xx市质量技术监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农资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进行了春季打假专项工作,现就此阶段检查作如下汇报:
一、统筹整治,加大宣传
根据文件指示,我局把农资打假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农资产品的执法监管力度,狠抓查办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事件,严厉打击制假违法行为。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建立农资案件举报、处置、反馈快速通道等方式,对农资打假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普及打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一旦发现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杜绝假冒农资流向田间地头,同时积极组织对“农资打假下乡”和查办大案要案、标本兼治措施等方环境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有利于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环境的舆论氛围。
二、主动出击,全面排查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力对我市市区农资配送中心(销售),xx煤化工掺混肥分公司,xx煤化工有限公司,xxxx煤化工有限公司4家大型农资企业以及辖区内5家小型农资销售门市进行了专项检查。此阶段农资专项打假工作中,当前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11车次、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中我们以掺混肥、尿素、复混肥、氮肥产品为重点,主要检查产品有效成分不足、标识标注不合格、无证生产及包装净含量不足等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尚未发现这些企业、门市存在假冒伪劣农资的生产及销售行为。
今后我局将依照上级指示精神,继续加大对农资产品的日常监督检查,全力做好今年的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