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中国文化的重新审视--易中天《文化与人》读后感 篇一
《文化与人》是易中天先生的一本著作,其中他对中国文化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解读。读完这本书后,我对中国文化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和理解。
首先,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中国文化源远流长,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传统。易中天先生通过对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进行的剖析,让我认识到中国文化不仅仅是传统的艺术、文学等方面,还包括了道德伦理、价值观念、生活习俗等诸多元素。中国文化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它融合了不同的民族、宗教、地域等因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传统。这让我对中国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其次,易中天先生在书中对中国文化的优势和价值进行了精彩的阐述。他指出,中国文化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调和谐、平等、互助的精神。这种关系观念体现在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以及社会制度中,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这种关系观念的优势在当今社会中尤为重要,因为它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互信和合作。在现代社会中,我们经常面临着竞争、利益冲突等问题,而中国文化中强调的人际关系观念,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通过了解和学习中国文化,我们可以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最后,易中天先生在书中还提到了中国文化的传承和创新问题。他指出,中国文化传承的问题在当今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中国文化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境。在传承中国文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既保持传统文化的独特性,又要与时俱进,创造出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新文化。这需要我们加强对中国文化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探索中国文化的内涵和价值,为中国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做出贡献。
通过读《文化与人》,我对中国文化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人际关系观念的重要性以及文化传承和创新的问题,这些都成为我重新审视中国文化的重要观点。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探索,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传承中国文化,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和发展做出贡献。
我对中国文化的重新审视--易中天《文化与人》读后感 篇二
《文化与人》这本书是易中天先生对中国文化进行深入研究和解读的作品,他通过对中国文化的多个方面进行剖析,让我对中国文化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理解。
首先,易中天先生在书中提到了中国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其文化底蕴深厚,博大精深。在书中,易中天先生通过对中国文化的艺术、文学、哲学等方面进行的分析,让我认识到中国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中国文化不仅仅是传统的文艺作品,还包括了道德伦理、价值观念、生活习俗等多个方面。这使我意识到中国文化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它融合了不同的民族、宗教、地域等因素,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文化传统。
其次,易中天先生在书中提到了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他指出,中国文化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调和谐、平等、互助的精神。这种关系观念贯穿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以及社会制度中,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这种关系观念的优势在当今社会中尤为重要,因为它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互信和合作。通过了解和学习中国文化,我们可以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最后,易中天先生在书中还提到了中国文化的传承和创新问题。他指出,中国文化传承的问题在当今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中国文化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境。在传承中国文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既保持传统文化的独特性,又要与时俱进,创造出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新文化。这需要我们加强对中国文化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探索中国文化的内涵和价值,为中国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做出贡献。
通过读《文化与人》,我对中国文化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中国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人际关系观念的重要性以及文化传承和创新的问题,这些都成为我重新审视中国文化的重要观点。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探索,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传承中国文化,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和发展做出贡献。
我对中国文化的重新审视--易中天《文化与人》读后感 篇三
我对中国文化的重新审视--易中天《文化与人》读后感
最近,在看易中天教授《百家讲坛》中儒道两家的分歧,很喜欢他的解读。昨晚,重新拿出他的《品人录》阅读。在读到最后后记之前的一篇《文化与人》时,我深有感触。这促使我重新认识中国传统文化,并对我们的教育的现状有了新的思考。 长久以来,我一直认为中国文化是十分赞成人治的。易教授说:“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核是群体意识。”任何违背这一文化基本精神的人治,都无法得到这个文化的首肯与认同。所以,武则天、海瑞、雍正等杰出的人治主义者,都落得个悲惨的结局。 在我们的文化土壤上,产生不了法制。这是易教授给我的新启发。法制的基本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的前提是首先承认所有人都是单独的、个体的、有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的人。而我们的文化置人于人格不平等的境地,人格不平等的人无须法,也产生不了法。受传统文化尊卑观念上级下级观念等影响,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 法制既然无由产生,则只能诉诸道德。以道德代替法制,正是由中国文化的性质决定的。对于思想内核是群体意识的这样一种文化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处理人际关系、维系群体生存。 易教授说:“问题在于,任何群体都是由个体集合起来的。否认个体的存在价值,其实也就等于否认了群体。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文化犯了一个错误:只强调群体的意义,不承认个体的价值。群体总是伟大的,叫‘一大群’。个体总是渺小的,叫‘一小撮’。” 对此表述,我深以为然。直到今天,我们的.文化中、我们的学校教育中仍然存在着这一严重不良的倾向。否认个体价值的集体主义教育注定不会取得好的教育效果,然而我们却仍然在乐此不疲的做着。关注个体存在的价值,关注个体的情感需要,才可能承认个体的独立人格,才可能有自由意志,才可能有民主与法制。 易教授说:“的确,我们过去间太不重视个人的发展了。我们几乎从来没有想过要给每个人的个性发展以足够自由的空间。我们只知道强调群体的利益高于一切,却不知道如果没有每个人充分自由的发展,也不可能有群体长远长足的进步。结果,群体变成了不健全的群体,个体则更是元健全的人格可言。但,如果我们每个人的人格都是不健全的,我们还能保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吗?我们还能建立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想的新社会吗?要知道,在那个新社会里,‘一切人的自由发展’是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为条件和前提的。” 把世界还给人,把人还给他自己。只有真正做到了这一点,我们的文化、我们的教育才会兴旺发达。我们期待着这一天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