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一
《红楼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瑰宝。这本书的作者是清代作家曹雪芹,通过描绘贾宝玉和林黛玉等一众丰富多彩的人物形象以及他们的情感纠葛,展现了封建社会的荣华富贵和虚伪伪善的一面。
《红楼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首先是它独特的艺术魅力。曹雪芹以精湛的笔触和细腻的描写,刻画了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面,使我仿佛置身于贾府的奢华宴会、草庙的清幽景致以及黛玉的花园,感受到了其中的美丽与哀愁。此外,书中的诗词歌赋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的《葬花吟》、《秋窗风雨夕》等篇章让我陶醉其中,感受到了中国古代文学的瑰丽与深邃。
其次,这本书也给我带来了思考。贾宝玉、林黛玉等人物形象的塑造以及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情感关系,让我反思了封建社会的虚伪与压抑。书中的人物性格各异,有真情实感的也有表里不一的,让我认识到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的丑陋面。同时,书中也融入了一些对现实的批判,对封建制度的揭示和对女性命运的关注,给我带来了深思。
最后,我喜欢这本书还因为它给我带来了阅读的乐趣。《红楼梦》是一部情节曲折、人物丰满的长篇小说,每一次阅读都能发现新的亮点,让我沉浸其中。书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他们的言行举止、情感纠葛都让我产生了共鸣,让我对他们的命运揪心,为他们的悲欢离合感到心疼。这种阅读的乐趣让我愿意一遍遍地品味这本书,仿佛它是我心灵的精神食粮。
总之,我与《红楼梦》的缘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它的艺术魅力、深刻思考和阅读的乐趣都让我沉迷其中,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二
《活着》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中国作家余华创作的一部现实主义小说。这本书通过描绘主人公福贵一生的坎坷经历,展现了人生的无常和生命的可贵。
《活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首先是它真实而深刻的描写。余华用简练而凝练的语言,生动地刻画了福贵一家在中国农村的生活状况,他们经历了饥荒、战争、文革等一系列社会动荡,承受了巨大的苦难和痛苦。福贵的儿子死去、妻子离去,他一直坚持活下去,承受着生活的压力和折磨。这样真实而深刻的描写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残酷和人性的脆弱。
其次,这本书也给我带来了对生命的思考。在福贵一生的跌宕起伏中,我看到了人生的无常和变幻莫测。他经历了生死离别、亲情的破碎和人性的扭曲,但他始终保持着对生命的热爱和对希望的追求。《活着》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贵和对生命的珍惜。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珍惜与家人的相聚,珍惜每一天的美好。
最后,我喜欢这本书还因为它给我带来了深刻的感受和启示。福贵的坚持和生命的顽强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他在生活的苦难中找到了活下去的勇气和希望,他的坚持让我看到了生命的力量和人性的伟大。这本书通过福贵的经历告诉我们,无论遭遇什么困境,我们都要坚持下去,活出自己的价值。
总之,我与《活着》的缘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它的真实描写、对生命的思考和深刻感受都让我深深地被触动。《活着》是一本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贵和对生命的珍惜的书籍,它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三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短篇小说——《老天会爱笨小孩》,里面描写的故事很温馨。
老天会爱笨小孩之中的主人公黄金鑫就是个笨小孩。来到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刚转学过来的笨小孩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他行动缓慢,反应也有些迟钝。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华汪德和自己的爸爸,都说他是一个“笨小孩”,可是他的班主任胡老师却鼓励他,默默为这个“笨小孩”加油,并告诉他“世上根本没有天才,只要勤奋努力笨小孩依然可以成为智多星”。我刚读完这本书,就想起一句话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获得成功的。
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字体写的不工整,卷面整日脏乎乎的,因此,我受过老师的不少批评。爸爸知道后,不仅没有批评我,后来还在我的本子上写了这样的一句说:“宝剑锋从磨砺鋓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爸爸对我说:“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即使你是一个笨小孩,也许你会比起别人慢半拍,但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爸爸的话让我受益匪浅,以后我在阅读课外书时都处处留心积累名词名句,使我贫瘠的大脑日益丰富多彩起来,作文也有圈套的提高!
笨小孩只要努力,也会成为天才!而秘密就在书里!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四
我看过很多书,其中《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海伦?凯勒只要有三天光明就会如此珍惜、感恩、努力。想想我们都是健全人啊!却常常无视身边一直不断关爱、帮助我们的老师、父母、朋友,一天又一天地浪费宝贵的光阴。这世界是多么美好,她一个盲人能“看”得见,我们有眼却看不见。伟大的祖国不惜一切代价培育我们,还有好多人无私地为我们付出,她一个残障人能点滴感恩回报,我们这些健全人却常常熟视无睹,茫然不知。她的眼睛虽一日都无法见光,她的心灵深处却是阳光满满,光明四射。她一生奢望的这三天光明,我们轻而易举地拥有着。每当想起她的这三天光明,都让我震撼,让我惭愧,更让我奋发向上。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更是我生命成长中的一本宝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五
真诚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听妈妈讲故事,2岁识字后就开始自己看书,我特别喜欢看科普读物。《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就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一共有四本,只要内容有:天体漫游、生物世界、农业之窗……其中我最喜欢微生物王国这个部分。
每当我翻开书,书上的文字仿佛都变活了,它们变成一个个小导游,热情而又耐心。他们先带我去农田,让我看看根瘤菌怎么制肥,苏云金杆菌怎么杀虫;它们又带我去工业基地,让我看看氧化铁杆菌、氧化硫杆菌怎么炼矿,酵母菌怎样发酵……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它使我成为班上的“小博士”。但是,我不会满足于现在的知识,以后我还要看更多的好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六
姓名:王文昊
这本书大概就是说一个叫葵花的小女孩,她哥得了脑膜炎,很早就死了,她爸养不起她,外地的朋友也没时间,就去问谁能领养一段时间。领养的家庭里有一个小孩叫青铜,是一个哑巴,但是他绝不会让外人欺负妹妹……很有担当,妹妹学习也很好,可是最后葵花走了,青铜很伤心。
有一次大水退去后,青铜家上方有一个窝棚,父母就让葵花和青铜住在好点的窝棚里,一家人省吃俭用,因为房子没了要再盖一个,每天都数着米吃,还没有钱,葵花说不上学了。妈妈不同意。因此葵花比以前更用功了,不敢辜负妈妈和奶奶的期望。
每个人都需要前进的动力,而这些动力,就是鼓励和陪伴。正如曹文轩的结尾说:每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个时代的痛苦,痛苦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因此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