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县教育局2012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农村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招录指标、招录范围、招录条件、招录程序、招录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为初中语文10人、初中数学10人、初中物理15人、初中化学10人,小学语文15人、小学数学15人,共75人。
三、招聘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赣县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或者赣县籍在其它县(市、区)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赣县籍的认定办法为参加高考前系赣县户籍或2011年12月31日前具备赣县户籍的'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初中教师的需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需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5)已签约在
赣县教育系统任教的毕业生或赣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含特岗计划教师)。四、招聘方式
1、招聘采取笔试(闭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应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100分)以及所报学科的教材教法和专业知识(100分),面试100分。
2、根据招聘计划,依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聘用,直至计划聘满为止。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文化考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更多内容请访问:中国大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