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篇一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旨在规范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公平公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章程规定,招生工作将遵循以下原则:
一、择优录取原则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择优录取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优良的考生,确保学校招生质量。
二、公平竞争原则
招生工作将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以任何非法手段干扰招生秩序。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招生监督机制,加强对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的监管,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信息公开原则
学校将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包括招生计划、报名时间、考试科目、录取规则等内容,确保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程序,提高报名和录取的透明度。
四、质量优先原则
学校将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潜力,不仅看重高考成绩,更注重考生的实际表现和发展潜力。通过综合评价,选拔出适合学校培养的优秀学生。
五、公开透明原则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保障考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招生政策、录取规则等内容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
六、服务为先原则
学校将积极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招生咨询和服务,解答相关问题,帮助考生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服务体系,提供周到的服务,为考生和家长创造良好的招生环境。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篇二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规定了学校的招生原则和政策,为招生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根据章程规定,学校将积极开展招生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公平公正,服务为先的原则,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招生机会。
一、招生对象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本专科招生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招生对象须符合学校规定的录取条件,具备高考报名资格。
二、招生计划
学校将根据专业设置和办学需求确定招生计划,公布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和录取要求。招生计划将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进行调整,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合理。
三、招生程序
学校将根据章程规定的招生原则和政策,依法组织招生工作。招生程序包括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录取等环节,学校将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录取标准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和专业要求确定录取标准,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素质、志愿等因素进行录取。学校将根据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进行选拔,确保录取的公平公正。
五、录取通知
学校将及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公布录取结果。录取考生须按时报到,完成入学手续,参加新生入学教育和培训,适应大学生活。
六、招生监督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招生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投诉。学校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管和检查,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更好地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标代码:11532),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
mics,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
第三条 学校系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本科学制四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依法授予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专科学制三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是所以管理学、经济学为主,财经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全日制财经类本科院校。我校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培养适应财经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一线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财经管理专门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人数
第八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九条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生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呈报湖南教育厅批准。
第十条 学校及时将分省分专业计划报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相应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高于120%,具体调档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若出现同分情况,学校将结合待分配专业特点与要求,参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综合素质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四 条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我校则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录取结果公布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发布,同时在校内张榜公布。录取通知书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向新生寄送。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十九条 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贫困学生通过获取各级各类奖学金完成学业,建立了“奖、贷、助、补”的资助体系,不让任何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七章招生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
联系电话:(0731)88811788、(0731)88811789
学校网址:www.hufe.edu.cn电子邮箱:zsjyc_pub@hufe.edu.cn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学校委托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扩展资料: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6月,学校有在职教职工943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98人,副高职称教师225人;有博士学位教师314人;有海外留学经历教师161人。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人才”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铁道部青年科技拔尖人才1人、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学术型)1人、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湖南省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人、新世纪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百人工程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4人、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1人、湖南省优秀社科专家1人、湖南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1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和中青年骨干教师数十人。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院系专业
截至2021年6月,学校设有会计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工程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体育学院、厚生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开设41个本科专业。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科研平台
截至2018年12月,学校有1个湖南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湖南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湖南省级社科研究基地。
湖南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财经大数据资产开发与利用高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
湖南省级社科研究基地:湖南省财政与会计研究基地、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研究基地、湖南省公共政策与经济发展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务会计研究基地、湖南省教育科学高等财经教育研究基地、湖南财政监督理论研究基地
湖南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财务信息与资本市场效应省重点实验室、财经大数据科学与技术省重点实验室、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省校重点实验室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科研成果
2018年,学校6位老师组团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项目获立项资助,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青年项目1项,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1项,国家自科青年项目2项。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术资源
1、馆藏资源
截至2018年12月,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图书馆有纸质图书1275735册,有电子图书531117册,数据库81个。购买的数据库有中国知识资源总库、超星、EPS等中外文数据库20个,与湖南省高校共享的团购数字资源库有27个,馆藏文献图书重点是会计、财政、计算机、外语等特色学科专业。
2、学术期刊
有金融与保险研究、投资与证券研究、财政与税收研究、非税收入管理研究、财务会计研究、会计师论坛、经济理论研究、农业农村农民研究、旅游经济研究、区域经济研究、企业管理研究、法学研究、公共管理研究等栏目。
学报是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收录期刊、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全文收录期刊、中国知网期刊优先数字出版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