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
养目标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普通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样,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与普通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
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一栏的数字为参考数字,实际录取人数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上线人数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我校其它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14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一致。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应选择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
1.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 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必须于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四、初试
1.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 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 我校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除以上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五、复试
1.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 对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七、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学费及资助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我校将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国家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资助覆盖面达到100%(委托培养、在职攻读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