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二则 教学设计6
《〈梦溪笔谈〉二则》教学设计
目的要求
1.了解课文记述的两则生动的事例和北宋以前自然科学所达到的高度成就。
2.学习详略得当突出中心的方法。
3.品味简洁生动的语言特点。
4.掌握文中重要实词的意义用法。
一、学习重点:
1.《以虫治虫》选自《梦溪笔谈》卷二十四《杂志》,文章记叙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秋田中“傍不肯”消灭“子方虫”,从而使农作物获得丰收的事例,说明开展生物防治,利用某些农作物害虫的天敌消灭虫害,是促进农业增产的一项有效措施。
全文共70字,可分为三层。
[元丰中,庆州界生子方虫,方为秋田之害。]
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生了子方虫,正要危害秋田里的庄稼。
元丰:宋神宗赵顼的年号(1078—1085)。庆州:宋代州名,在今甘肃庆阳一带。界:地域,范围。子方虫:今称粘虫,危害麦类、玉米、高粱、水稻等多种作物。方:正当,正在。为:成为。秋田:秋天田地里的庄稼。之: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害:危害。
文章首先说明虫害发生的年代、季节和范围。一个“方”字,显示虫害的紧迫,治虫实为当务之急。
[忽有一虫生,如土中狗蝎,其喙有钳,千万蔽地;遇子方虫,则以钳搏之,悉为两段。]
忽然有一种昆虫产生了,样子像泥土里的“狗蝎”,嘴上长有钳,成千上万,遍地都是;它们遇上子方虫,就用嘴上的钳跟子方虫搏斗,子方虫全都被咬成两段。
狗蝎:口器咀嚼式,有强大铗状尾须一对,能夹人、物,杂食性或肉食性。其:它的。喙:鸟兽的嘴,此处指虫子的嘴。钳:指长在昆虫嘴上的钳状物。蔽地:遍地。蔽,遮盖。则:连词,相当于“就”。以钳搏之:用钳跟子方虫搏斗。之,指子方虫。悉为两段:子方虫全都被咬成两段。悉,都,全。为,成为。
[旬日子方皆尽,岁以大穰。]
十天后,子方虫全被杀尽,年成因此而获得大丰收。
旬日:十天。皆尽:指子方虫全部被消灭。岁:年成。以:因。“以”后省略“之”,之,指消灭子方虫。大穰:庄稼大丰收。
这一层写子方虫的天敌应运而生,灭尽子方虫,庄稼因此获得大丰收。“忽”字表明事出意外。害虫天敌的出现是自然界生态平衡现象,虽然在当时人们对此现象还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但它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接着介绍子方虫的天敌:“如土中狗蝎,其喙有钳”,这是写它的外貌特征,突出“有钳”,因为这是它消灭子方虫的有力武器。“千
万蔽地”,说明为数众多。当它遇见子方虫时“以钳搏之,悉为两段”,说明它剿灭害虫时威力无比。“旬日子方皆尽”,说明剿灭害虫极为迅速,干净彻底。“岁以大穰”,一个“以”字强调了“大穰”的取得完全是由于天敌彻底消灭了子方虫,这就突出了“以虫治虫”的成功。这里启示我们:如何有效地保护自然资源,积极开展生物防治,充分发挥某些农作物害虫天敌的作用,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业增产、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其虫旧曾有之,土人谓之“傍不肯”。]
这种虫过去曾经有过,当地的人称它为“傍不肯”。
其:这样,这种。旧:这里是“过去”“先前”的意思。之:第一个“之”,语气助词,无义。第二个“之”,它,指子方虫的“天敌”。土人:本地的人,当地的人。谓:称,叫。傍不肯:虫名,即步行虫。其成虫和幼虫都有钳状的锋利口器,喜食蛾科害虫的幼虫。
这一层说明天敌的出现并非偶然现象,而是“旧曾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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