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学校请假已经成为学生和家长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为了更好地规范学校请假流程,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我校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首先,学生请假需要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员申请,并附上请假原因和请假期限。请假期限一般为1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多天,需提前向学校请假审批部门进行申请。请假原因需要真实有效,不得编造谎言。学生应当对自己的请假行为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请假原因。
其次,学生请假需要家长陪同,并填写请假申请表格。请假申请表格需要包括学生姓名、请假原因、请假期限等信息。家长需要签字确认,并提供电话联系方式,以便学校与家长及时沟通。请假申请表格需要在请假前一天交给班主任或辅导员,以便学校及时安排学生的课程。
再次,学校请假需要学校审核并批准。学校请假审批部门会对学生的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请假原因和请假期限,做出相应的决定。学校会将请假结果及时通知班主任或辅导员,并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告知学生。学校请假的审批结果需要在请假前一天告知学生,以便学生及家长做好相应的准备。
最后,学生请假需按规定到校医院或指定医院进行假条开具。学生请假需提供假条,并在假条上注明请假原因和请假期限。假条需由医生签字确认,并加盖医院公章。学生请假需将假条交给班主任或辅导员,并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存档备查。
总之,学校请假流程规章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学生请假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和家长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请假流程进行操作,提供真实有效的请假原因,并按时提交申请。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和批准,请假结果将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同时,学生请假需提供假条,并存档备查。只有通过规范的请假流程,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和健康成长。
学校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二
学校请假是学生和家长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为了更好地规范学校请假流程,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我校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首先,学生请假需要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员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格。请假申请表格需要包括学生姓名、请假原因、请假期限等信息。请假原因需要真实有效,不得编造谎言。学生应当对自己的请假行为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请假原因。
其次,学生请假需要家长陪同,并签字确认。家长需要提供电话联系方式,以便学校与家长及时沟通。请假申请表格需要在请假前一天交给班主任或辅导员,以便学校及时安排学生的课程。
再次,学校请假需要学校审核并批准。学校请假审批部门会对学生的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请假原因和请假期限,做出相应的决定。学校会将请假结果及时通知班主任或辅导员,并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告知学生。学校请假的审批结果需要在请假前一天告知学生,以便学生及家长做好相应的准备。
最后,学生请假需按规定到校医院或指定医院进行假条开具。学生请假需提供假条,并在假条上注明请假原因和请假期限。假条需由医生签字确认,并加盖医院公章。学生请假需将假条交给班主任或辅导员,并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存档备查。
总之,学校请假流程规章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学生请假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和家长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请假流程进行操作,提供真实有效的请假原因,并按时提交申请。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和批准,请假结果将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同时,学生请假需提供假条,并存档备查。只有通过规范的请假流程,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和健康成长。
学校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三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请假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重申教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
1、 请假程序:办公室领取请假单→填写→校长审核→教导处安排、备案→办公室存档
2、请假一天以上(含1天)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附上医院证明,事假应写清事由。如遇急并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
3、请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须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续假。不能来校续假的,可以用各种方式提出申请,返校后补填请假单。
4、请假手续不完备,不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考勤由办公室主管,请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未销假造成考勤上失误的,由请假者负责。
6、教职工例会上将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7、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校长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无医院证明及本人请假手续,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
8、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如确须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学校给婚假三天(举行婚礼当天和前后各一天),可视为出勤。
9、女教职工生产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准假3天(从死亡之日起连续3天、路途时间除外)。视为出勤。
11、教职工因公负伤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12、教职工子女婚嫁,准假二天(婚嫁当日和前一天),视为出勤。
13、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可视为出勤。
14、教职工离校在离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未登记、或通讯不畅,视为工作失误。离校在半天以上需具备请假手续,记入考勤。
15、教职工要按要求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活动开始后5分钟后视为迟到,20分钟后到达视为旷工,各类活动结束前离开视为早退。
16、教职工在教学期间内休假、外出学习在两天以内(含两天),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办好交接,并报教导处备案,方能离校,否则视为工作失误(遇急重事除外)。
17、以上视为出勤的事假都应填写请假单。
18、本制度从20xx年5月3日起执行。
学校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四
1、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半天以内(不含半天),当事人具备假条,由值周领导批准签字并登记存档;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者,必须向校长请假,并将有校长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请假3天及以上者,由校长签字后报区教体局领导批准,并将有局领导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所有请假如需调课,必须报告教导处,落实调课并做好记载。请假人应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3、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必须于当天向请假对象销假,同时报告教导处。
4、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休假证明或药发票请假。
5、因患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当日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者,须按上述程序先用电话说明情况,并于上班当日补全书面请假手续。其余各种请假均由本人提前填写请假条。严禁代假。
6、超过规定的上班、集体活动时间为迟到;提前下班、集体活动中途无故退场为早退。迟到及早退超过30分钟者按旷课处理。
7、未经教导处允许,私自调课而造成无人上课者,原应上课教师视为旷课。
8、迟到及早退每次扣5元。旷课每节扣20元。事假每天扣20元,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6天(含6天)者,期末教师个人量化考核出勤一项以0分计;一学年事假累计超过12天(含12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并不予发放任何奖金。病假40岁以下超过两天(不含)、40岁及以上超过3天(不含)者,每超出一天扣10元;住院者凭入院、出院证明不扣;一学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旷工每天扣50元,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的资格和一切奖金,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9、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为参加子女家长会而请假者,凭家长会通知书可不作请假计,但不予发放全勤奖。
10、未尽事宜及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学校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五
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请假等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生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
上课、自习、实验、升旗、军训、参观等活动及其它规定需考勤的事项。
(二)考勤办法
1、上课、自习、升旗等活动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考勤情况记载在《班级工作手册》上,学期结束记入成绩册。
2、宿舍考勤由宿务老师负责,第二天上报德育处。
3、晚自习由值班老师负责,当天上报当天行政值班人员。
二、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手册》等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随意请假,因生病等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
2、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程序。
(二)准假权限和报批程序
1、除特发紧急情况外,请假一律由班主任审批。未经班主任同意,擅自离校、离班,或离开学校规定时间、范围行动的均作旷课处理。学生请假离校班主任均需与家长联系确认。
2、请假超过3天(含3天),班主任在第三天上报年级工作组长,并与家长再次联系确认。
3、学生请假需书面化,班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注明日期。
4、走读生离校需将请假条交门卫;住宿生请假需向宿舍管理人员出示请假条,宿管人员登记,离开学校交门卫。
5、住宿生和参加晚自习的走读生请假,班主任同意后,班主任应告知当天晚自习值班的行政人员,以备查验。学生晚自习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申请,特殊情况,由年级值班老师审批,年级值班老师负责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家长确认并回复年级值班老师。
(三)销假
请假期满,如学生未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联系问明情况,并告知年级工作组长、宿舍和晚自习行政值班人员。
(四)旷课处理
1、每天早读课时,班主任到班巡视,发现学生早读课上课后仍未到校就应立即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有特殊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2、班主任应及时与旷课同学的家长联系,并将有关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3、对旷课同学,德育处根据《学生手册》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学校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六
一、实行请销假制,教职工持请假条请假,假期到时必须销假。请假时先到部门领导处请假,待工作安排后持部门领导的审批假条到学校请假。严禁不假离校和请霸王假,严禁无病呻吟和小事长假。
二、除婚丧嫁娶按规定请假外,教职工因其它原因请事假应严格控制,一学期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7天。请假在3天内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4--7天由教育办公室审批。
三、病假,7天以内由学校审批,7天以上15天以内由教育办公室审批,15天以上由本人书面申请,并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育办同意后报教育局审批。病假的工资待遇按苍教[20xx]14号文规定执行。
四、学校规定:
1、事假期合计超过7天的,从超过之日起按日平均工资(含津贴74元)扣出勤款,全期无事假的给予奖励。
2、病假连续超过14天的不发该月74津贴,连续超过两个月的不发该期(半年)的74津贴。(文件规定的特殊病除外)
3、对不假休假,越级批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假,超期休假等,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追究纪律责任。短期旷工处日均工资3--5倍的教育费,连续旷工15天以上的学校不安排工作岗位。
4、凡期累计事假7天以上,病假14天以上,无故一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不能评模。
五、学校开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的请假与此规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