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精简3篇】

时间:2011-01-07 01:47:2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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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 篇一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位于河南省漯河市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术人才为目标。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学院制定了严格的招生章程。

首先,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具有普通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考生。学院鼓励有志于从事职业技术工作的学生报考,并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学业成绩、素质评价和面试等方面的考核。

其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方式主要有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统一招生是按照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学院通过高考录取学生;自主招生则是根据学院的特殊招生计划,通过面试、综合评价等方式选拔学生。

在统一招生方面,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进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学院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分数线。同时,学院还会对考生进行面试,了解其个人特长和兴趣爱好,为录取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在自主招生方面,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为特殊人群提供更多的录取机会。学院会根据自主招生计划,设置不同的选拔标准,如面试、技能测试等,以综合评价的方式选拔优秀的学生。自主招生的录取方式更加灵活,能够更好地发现和培养特殊人才。

最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在招生工作中注重公示和公告。学院会及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录取结果,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学院还会积极与社会各界进行沟通和交流,为招生工作提供广泛的参考和意见。

总之,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确保了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学院秉承着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的宗旨,通过严格的招生章程,选拔优秀的学生,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会,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 篇二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基本规范和指导文件,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学院制定了严格的招生章程。

首先,招生章程明确了招生对象和条件。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具有普通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考生。学院鼓励有志于从事职业技术工作的学生报考,并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学业成绩、素质评价和面试等方面的考核。

其次,招生章程规定了招生方式和程序。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方式主要有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统一招生是按照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学院通过高考录取学生;自主招生则是根据学院的特殊招生计划,通过面试、综合评价等方式选拔学生。招生程序包括报名、考试、面试和录取等环节,学院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

在招生过程中,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注重公示和公告。学院会及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录取结果,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学院还会积极与社会各界进行沟通和交流,为招生工作提供广泛的参考和意见。

此外,招生章程还强调了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善的招生工作机制,设立了专门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学院会定期对招生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改进和完善招生政策和措施。

总之,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是学院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规范。通过严格的招生章程,学院能够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选拔优秀的学生,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培养机会,培养出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术人才。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 篇三

关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的阳光工程,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LuoHe Vocational Technology College),学校国标代码:10835

  第五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批准,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和漯河市人民政府共同管理,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以培养高职专科应用型技术人才为主,学院现有13个系部46个专业,办学类型:公办学校。

  第六条:学院坐落在中国食品名城--河南省漯河市(漯河市大学路123号),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收普通大专学生。

  第七条: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政策,面向全国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八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实验、实训条件先进,具备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院是河南省高等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单位,并获得优秀格次;同时也是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其优质的办学资源和丰富的办学经验,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计划执行,由教育部下达到各省招办,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或通过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2012年学院面向河南、辽宁、安徽、贵州、云南、山西、甘肃、海南、广东等省招生,合计招生6340人。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院通过招生章程与学院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六条:1、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对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

  第十七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专业成绩上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八条: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考试院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学院严格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工学类专业为3600元/生年,文学、管理学类专业为3300元/生年,美术类专业为5600元/生年,音乐类专业为5000元/生年,住宿费为4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学院奖助措施:目前,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河南省人民政府奖学金、河南省人民政府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订单培养企业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对特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让每一个优秀学生能圆大学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招生咨询方式及通信地址:

  咨询电话:0395-5983516 2127856

  招生网址:http://www.lhvtc.edu.cn

  招生信箱:lhdxzsc@sohu.com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邮 编:4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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