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最新6篇】

时间:2018-03-01 05:14:1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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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实施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透明性和高效性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这些制度和规定涵盖了学校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财务报告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良好运营至关重要。

首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学校作为公共机构,其财务管理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规范财务活动的开展,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通过制度的建立,学校可以建立起一套符合法律法规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次,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透明度是指学校财务管理信息的公开程度和可理解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披露,提高学校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学校财务管理的信任度。透明的财务管理可以有效防范财务违规行为,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风险控制能力,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最后,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高效性。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学校财务管理的各项职责和权限,规范了财务流程和操作程序,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和顺畅进行。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可以提高财务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优化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管理成本,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综上所述,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良好运营至关重要。只有规范、透明和高效的财务管理,学校才能实现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基础。因此,学校应该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断完善和改进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与优化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与优化是保证学校财务管理有效运行的关键环节。一个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不仅可以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还可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风险控制能力。因此,学校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适应日益复杂的财务管理需求。

首先,学校应该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制定适合自己的财务管理制度。每个学校的财务管理需求都有所不同,因此不能简单地照搬其他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应该充分考虑自身的规模、性质、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度设计要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既要保证规范性和合规性,又要灵活适应学校的变化和发展。

其次,学校应该注重财务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要符合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同时,制度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指导和规范实际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的内容要明确具体,流程要清晰简明,操作要简便易行。只有这样,财务管理制度才能在实际应用中发挥作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最后,学校应该定期评估和优化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并非一成不变的,随着学校的发展和变化,财务管理的需求也会发生变化。因此,学校应该定期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优化,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评估和优化可以通过内外部审核、财务管理工作的评估和反馈等方式进行,以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总之,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与优化是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有效运行的关键环节。学校应该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制定适合自己的财务管理制度;注重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定期评估和优化财务管理制度。只有不断完善和优化财务管理制度,学校才能实现财务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和透明化,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篇三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县教育局慈教发(20xx)7号《关于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意见》的文件要求,结合江垭中学食堂财务管理方案为规范财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食堂管理水平特制订食堂财务管理细则。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具体职责

  1、校长负责食堂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对学校的钱,物以及食堂的食品卫生负领导责任。

  2、总务主任直接负责食堂财务管理工作,把好学校财务支出的制度关,对学校的钱物以及食堂的食品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3、食堂会计负责食堂财务审计工作,分期分月做好食堂账目。

  4、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工勤人员的管理,食堂食品卫生的管理,食堂财产的管理及行使食堂财务监督的权利。

  5、出纳负责学校的现金管理,按月做好食堂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负责管理现金和支票。

  6、采购员负责采购学校所需各种教学用品及食堂的食品。严把食堂食品卫生第一道关,严格控制三无产品进入学校。烂变质食品进入校园。

  7、保管员负责建立完整的实物进入库台帐,并在实物进入库台帐上签名,做到帐物相符。

  三、具体管理细则

  1、收入管理。

  严格按照张家界市物价局,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费(20xx)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向自愿开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且按月足额收取入账。记帐时以班为单位编制伙食费收入汇总表,由班主任核实签字后入帐,学校牧场商店的收入上交总部行政帐统一管理,弥补公用经费的不足。

  2、支出管理。

  学校食堂不以盈利为目的,每生每天按10、5元计算,一月231元。保证学生吃的好,吃的饱,吃的有营养,每期结余资金上缴行政帐用于发放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虚列发票套取现金。

  3、账物管理

  食堂建立总账、收支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实物账和实物进入库台帐。由总务主任每月实施检查督促。并向中学总部上交当月的食堂财务报表。

  4、实物管理。

  食堂保管员应建立完整的实物进入库台帐,凡购进物品必须先入库再出库,凡实物进出每日要有完整的实物出入库记录,实物入库,交货人、保管员要在入库单上签名,食物出库,炊事员,保管员要在出库单上签名。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总务主任、伙食团长、会计要定期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现金,支票管理。

  学校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食堂经费建立银行账户,伙食收入全部缴存银行,所有收入一律通过银行办理结算,严禁坐收坐支,严禁公款私借私存和挪用,出纳应妥善管理库存现金和支票,防失、防盗措施要严密。库存现金不超过5000元,1000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1000元以上的可以通过银行支付各项支出票据必须合规、合法,手续齐全。1000元以下由校长,总务主任,伙食团长,采购员,领款人签字后由出纳付款。1000元以上由校长,总务主任,伙食团长,采购员,保管员领款人签字后由出纳付款。出纳取款必须凭取款凭条上校长、总务主任、中学总部财务公章方可取款。

  6、监督管理。

  每月由学校年级组选派思想好,责任心强的教职工代表组成清账小组,对学校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学期结束由学校理财小组成员对全期食堂收支情况进行总结并做出清账总结。

  7、学校食堂的管理制度

  1、学习并执行和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朴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朴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状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状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务必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用心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资料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务必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理解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状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持续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状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梳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财务处主管有权且务必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4、学校财务处应理解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映学校必须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财政部门带给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务必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处带给财务报告。

  2、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资料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善措施等。

  八、财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构成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校长室,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篇五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XXX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的过程和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有限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充分为教育教学服务,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订XX镇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任务和体制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3、财务管理形式: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校财局管、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

  二、入帐管理

  各学校应加强收入管理,凡学校收入一律存入XX县财政局综合股帐户(帐号:65827029012),严禁不存入或少存入,私设小金库。若上级审查有私设小金库,所没收的资金和罚款,由校长承担没收的资金和罚款金额的70%,总务承担30%的责任。以下资金需及时存人帐户。

  1、收取的教师房屋租金;

  2、各种手续费(科书、保险和其他发生的手续费用);

  3、勤工俭学收入(商店、土地、食堂、林地、房屋等以出租承包合同为依据);

  4、上级补助资金(以现金形式);

  5、各种捐集资;

  6、学前班管理费(以每学期开学学生报到人数为依据); 1

  7、其他收入(①教师出勤,②学校出售的财物,③学校收取教师的水电费,④学校收取教师的燃料费,⑤教师剩余的奖惩资金)

  三、预算管理

  根据《xx县中小学预算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国家有关《预算法》的有关要求,在预算管理中,各学校要成立预算管理领导机构,负责金费预算的支出科目,本着预算从实,管理从严的原则,认真编制好学校的预算工作,在预算过程中,培训费必须大于总经费的5%,招待费控制在5%以内,校舍维修建设经费必须大于总经费的20%,各学校每年必须对资本性支出逐年增加预算改善学生课桌。具体预算科目及预算方法依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编制辅导读本》。

  四、支出管理

  各校根据预算编制情况,每月5日前到中心学校总务处报帐,报帐前各学校认真做好收支明细帐,小学每月在教师例会公布本月收支情况,中学每月在行政会上公布本月收支情况。对在支出过程中弄虚作假套用国家资金,经查实情节严重的上报教育局纪委给予处分。

  寄宿制学校每次报账前需提交上个月学生食堂核算材料,提交不出来的中心学校将拒绝与该校的任何账务往来。

  五、票据管理

  1、票据的各种科目要齐全,不得涂改、挖补,确保票据的真实性。

  2、固定资产的票据必须有相关政府采购审批表,并填写固定资产增减证明单一式四份,交三份到中心学校进行报账。

  3、学校维修和建设需提前以书面形式保中心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验收时必须有中心学校工程办参与验收并有总务处审核。

  4、代开须有代开证明复印件,发票上必须有纳税人私章。

  5、招待费要尽量减少陪餐人员,严格控制招待费,招待须提前

  乡中心学校汇报,征得中心学校相关挂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接待。

  6、出差、培训必须有上级文件及通知要求,并且车船票伙食补助必须与上级文件要求一致。飞机票的报销必须有主管教育的县(处)级领导批准方准报销。

  以上票据必须确保真实性,经人举报,上级机关审查发现,若弄虚作假、伪造票据依据《会计法》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将按照按经济责任,校长负责70%,总务负责30%进行处理。

  六、固定资产管理

  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 xx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成立领导机构,有专人负责。按固定资产类别做好台账,每学期对增加的资产上帐并以中心学校管理员对帐,对易损物品和消耗品及时到中心学校报批注销资产,危房及时与县城建局联系进行鉴定工作。各学校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必须办理控办手续,每年3月10日及9月15日前报政府采购表到中心学校总务处审核,无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的发票,不予报销,增加或减少固定资产必须及时报中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增减。

  七、专款管理

  专款是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任何人、单位不能改变其用途, 挤占、挪用。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建设专款

  2、困难学生补助:各学校必须建立相应的明细帐,要求及时发放。在推荐上报困难学生时要根据一定的程序班主任、科任教师调查→上报学校→学校领导讨论决定→公示(7天)→上报中心学校→报帐→各学校按上报名册发放补助→家长、学生签章→各学校总务主任到中心学校进行核销。困难学生补助发放后会计资料的整理顺序为:封面→相关文件→发放统计表→发放花名册→领条→生活补助券(装

  订成册)。

  3“两免一补”经费发放程序同上。材料整理与上报:每年九月十五日前上交附件

  一、附件

  三、附件六,贫困寄宿生情况调查统计表(表

  一、表二),并在校内公示。每学期开学两个月内上交免费科书附件

  二、附件五。每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领取之后10日内上交发放统计表、发放花名册、生活补助券(正券),副券留学校装订成册。

  八、教材、教辅管理

  1、为节约学校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学校要加强教师用书的管理,避免重复征订,学校应把教师用书纳入图书管理范围,同时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卡片。

  2、循环使用教材,各学校应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避免浪费学校资金。若管理不善造成流失或大面积损毁将追究当事人及校长的责任。

  九、收费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巩固“两基”成果,贯彻“两全”方针,各学校必须按以下要求做好收费工作。

  1、中央实行“两免一补”及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政策后,各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教辅资料、劳动工具费、补课费、借读费、转学费、班费等)。

  2、学前班学生按收费许可证要求进行收费,并及时入账。

  3、保险、教辅费,由相关部门直接与学生收取各学校不得代收。

  4、各学校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费

  十、民主建设

  各学校必须加强学校财务工作的透明程度,将有助于推进学校民主建设,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因此校长、主任应主动接受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监督,让教职工参与学校经费管理。

  1、做好经费收支月公示制度。

  2、大额资金开支议事制度。

  3、做好学期财产清核制度。

  4、做好周收支例会公布制度。

  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强、法律约束严格的工作,要求财务管理者和经办人要依法、依规的开展工作,希望参与管理的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按要求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确保学校经费为教育教学服务。

  十一、执行时间

  本制度自20xx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篇六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校领导分管系统限额、专项审批,大额借支实行联签制。

  第三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校设置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管理科,下设财务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学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五条 学校管理科财务组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六条 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予公布。

  第七条 学校应加强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形成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各项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条 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的拨款收入、学杂费收入、培训费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含各项经费拨款、离退休人员经费、大额基建拨款),应按预算收入计划组织收入,对基建拨款应专户储存。

  2、学杂费收入:按省物价局和高教厅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杂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学校财务部门应在有关科室的协同下,积极收纳,做到安全、快捷、准确。

  ⑴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应分清年级、专业、项目;应交学费的学生人数,应分清班级、专业,做到数字精确、姓名确实,这两项收费依据(含联合办学部分),应加盖学校公章,于五月份前确定并交管理科财务组;当年新生名单、专业应在招生结束后一周内交管理科财务组;中途离校的学生名单应及时通知财务组。

  ⑵学生的学杂费一旦入库,除计算、收款等技术性错误的款项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学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均为财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及财厅干部职工的子女,减免数只能为学费总额的50%,其他杂费不减免。

  ⑷学费一年收缴一次,在秋季入学时进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确有实际困难,经主管财务副校长批准可延期交纳。否则,视同故意不交学费,学校将责成限时交纳,超期不交者,应予劝退。

  ⑸联合办学学费收入,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收纳入库,并定期到联办单位核对收费情况;属联办单位的收入也应及时、准确地划归对方。

  ⑹对学杂费收入,财务部门应自收费之日起,30天内做好清算、核对、结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收费情况。

  3、培训费收入:指学校培训中心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收取的各项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学校所属房屋出租租金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如发生合同纠纷引起房租减收或滞纳,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以便妥善处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学校小卖部、饭堂承包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不得拖欠、滞纳,否则,应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予以处罚。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饭堂、小卖部交纳的折旧费、各种考务费、学校财产变价收入、赞助费、罚款收入、采购物品返还费用等应属学校的收入。

  第九条 学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学校的收入,私设“小钱柜”;为学校或科室采购物品、缴纳款项等,不论对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现金、礼金及物品,都要缴交管理科,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财务制度处理。

  第十条 学校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职,引起学校收入减少或流失,应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借款是指学校各科室因办公、教学、后勤等工作需要购置设备、办公物品、公务出差以及行政维修等,请求学校财务组给予的借款或预付款。

  第十四条 借款手续规定

  借款包括现金借款和支票借款两种,借款经手人须按如下规定办理借款等手续。

  1、凡借款额或预付款额超过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情况需大额现金(1000元以上),须经校领导批准;超过3000元者,还需提前2天到财务预约,否则不予借出。

  2、借款时,须填制管理科财务统一印制的“借款单”,先由各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再报有关审批人签批,以后凭“借款单”到财务组借款。

  第十五条 借款、预付款批准权限。

  1、校长签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审批30000元以下。

  3、财务主管应对各部门借款进行审核,凡XX元以上借款、预付款,须事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提交校领导批准。对不合乎制度规定的借款及预付款,财务人员应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额的各项借款及预付款,由各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000元以上金额的借款,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校长负责签批。

  5、借款后,借款经手人须在预定的还款日期内还款或凭正式发票到财务报销,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结帐前须办理完报销手续,特殊情况暂不能报销者,须经财务主管同意。

  6、一般情况下,第一次借款未报销之前不给予第二次借款。

  7、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维修、改造、采购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预付款,凭学校领导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关资料说明(如合同、购物用途说明),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8、学校举办临时性的大规模活动,如运动会、艺术节、庆祝活动等,主办单位须提前列报用款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

  9、各种借款、预付款的归还及报销,实行谁审批借款谁负责审批报销的原则,不能交叉审批。

  10、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借款经手人应办理借款报销手续。如放假时仍未到财务报销者,视同占用公款处理,并从借款人工资收入中扣回。特殊情况需续借须经财务科长批准。

  四、财务报销与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 学校的各项支出,除工资、福利经常性支出及节假日支出外,应分清支出类别,在取得发票等报销凭证后,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以便财务及时入帐。

  第十七条 报销支出审批权限:

  1、校长签批50,000元以内。

  2、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30,000元以内。

  3、凡每笔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应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后再报校领导批准。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额以上的各项支出,由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最后由校长负责签批。

  5、报销凭证应以正式发票为准,并有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印章、单价、数量,批量采购应附货物清单、规格、型号、金额等内容,发票背面应有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证明;采购物品还须有仓管员验收签字。对于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发票,财务人员不给予报销。

  6、下列情况的支出,经科室审核后,报主管财务副校长或校长批准,方可报销。

  ⑴“白头”单报销,每单数额应在50元限额以内,并有商店等单位印章、购买数量、单价、支出用途。用款经办人应尽可能索取正式发票。

  ⑵特殊支出无发票及其他报销凭证者,应有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2人以上签字证明。

  第十八条 专项审批权限:

  1、教职工因公差、学习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须先报校长审批。

  2、教职工外出参观、学习、参加各种会议、公务办事,所需时间2天以上,或超过广州市范围的事项,应在各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校长批准。

  3、各种餐费,主管财务副校长每次审批XX元以下;超过限额报校长审批。

  4、学校预购学生教学用书支出,由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审批。

  5、各教研室确需购买少量的教学用参考书、资料,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6、大批量印刷各种教学用书、资料(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提出意见报校长批准。

  7、图书馆藏书、全校报刊杂志采购支出,由校长审批。

  第十九条 各项支出审批报销的分类

  根据支出审批权限,对各项支出作分类。

  1、基建支出:是指学校因事业发展和保证正常的教学、行政和后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校舍或教学设施等项目,包括学校的房屋、建筑物、装修、添置大型的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支出,应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保证学校资金能办实事、办好事。

  具体执行办法按《广东省财政学校基建财务制度》办理。

  2、修缮费支出:是指学校小型、简单的修缮、安装等项目的支出。根据有关科室列报的用款计划,应事先签定协议,报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核签字。

  ⑴修缮费支出,应按报销审批权限签批。

  ⑵修缮支出计划、合同应送财务组存查,10,000元以上修缮项目的验收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可凭正式发票、验收人签名及校领导批示到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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