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规章制度员工守则 篇一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规模庞大的工厂已经成为了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工厂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厂规章制度成为了必要的措施。本文将从员工守则的角度出发,介绍一些常见的工厂规章制度,旨在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首先,工厂规章制度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对于工厂的正常运转非常重要。员工应该准时上班、下班,遵守工作时间的安排,不得迟到早退。同时,员工在工作期间也应该保持高度的工作状态,不得私自离岗或擅离职守,以免影响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其次,工厂规章制度要求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员工在工作期间应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进行违法违纪行为。例如,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私自借用工厂的设备和物品,不得参与或传播违法违纪的信息等。员工应该积极配合工厂的安全检查和环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和整洁。
再次,工厂规章制度要求员工保护公司的利益。工厂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其利益是由员工共同创造和维护的。员工应该遵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的隐私信息。员工也应该保护公司的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或损坏公司的财物。此外,员工还应该遵守公司的规定,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悖的行为,不得接受或索取贿赂。
最后,工厂规章制度要求员工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员工应该与同事和睦相处,不得进行恶意竞争和诋毁他人的行为。员工也应该积极参与团队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员工应该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不得敷衍塞责,尽心尽力地完成工作。
综上所述,工厂规章制度员工守则是保证工厂正常运转和员工安全的重要基础。员工应该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劳动纪律,保护公司的利益,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只有员工们共同遵守这些规定,才能够保证工厂的高效运转和员工的稳定发展。
工厂规章制度员工守则 篇二
工厂规章制度是为了保证工厂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员工守则则是工厂规章制度中的一部分,旨在引导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工厂规章制度员工守则,并探讨其重要性。
首先,工厂规章制度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对于工厂的正常运转非常重要。员工应该准时上班、下班,遵守工作时间的安排,不得迟到早退。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保证工厂的生产进度和质量。
其次,工厂规章制度要求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员工在工作期间应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进行违法违纪行为。这包括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私自借用工厂的设备和物品,不得参与或传播违法违纪的信息等。员工应该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纪律性,确保工作安全和工作质量。
再次,工厂规章制度要求员工保护公司的利益。工厂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其利益是由员工共同创造和维护的。员工应该遵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的隐私信息。员工也应该保护公司的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或损坏公司的财物。此外,员工还应该遵守公司的规定,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悖的行为,不得接受或索取贿赂。
最后,工厂规章制度要求员工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员工应该与同事和睦相处,不得进行恶意竞争和诋毁他人的行为。员工也应该积极参与团队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员工应该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不得敷衍塞责,尽心尽力地完成工作。
综上所述,工厂规章制度员工守则是保证工厂正常运转和员工安全的重要基础。员工应该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劳动纪律,保护公司的利益,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只有员工们共同遵守这些规定,才能够保证工厂的高效运转和员工的稳定发展。
工厂规章制度员工守则 篇三
工厂规章制度员工守则范本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 不积压。
(二) 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
(三)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 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 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 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 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 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 、日及纪念日休假。 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 或补休。
第四条 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 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 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 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 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 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病假 ──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 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 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 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 婚假 ──本人结婚 , 可请婚假3天,晚婚 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 丧假 ──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 产假 ──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 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 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 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 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 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 内薪水照发。
(二) 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 公伤假工资 依照劳动保险条例 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 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 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 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 第九条一 、二款规定请病 、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 、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五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 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 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 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 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