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药品管理制度 篇一
药房作为医疗机构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承担着药品供应和管理的重要责任。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建立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药品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药房药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首先,药房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规范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等环节,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药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选择正规渠道采购,确保药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药品的储存应符合药品贮存条件要求,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特点设置相应的储存区域,并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及时清理过期和损坏药品。药品的配送应按照患者需要和医嘱进行,确保正确的药品和剂量送达患者手中。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嘱和药品说明书进行,遵循合理用药原则,防止滥用和误用药品。
其次,药房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药房药品管理制度明确了药品管理的流程和责任,使工作人员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工作,避免了混乱和错误的发生。同时,药房药品管理制度还规定了药品供应的时间和数量,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需要的药品,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再次,药房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保护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药品是医疗机构的重要资产,药房药品管理制度明确了药品的归口管理和使用规定,防止了药品的浪费和滥用,保护了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最后,药房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遵守。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药房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的工作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药房工作人员也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药房药品管理制度进行工作,做到合规操作,确保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工作科学、规范、高效。
综上所述,药房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护医疗机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药房药品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其的落实和监督,确保药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 篇二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中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旨在规范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等环节,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药房药品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点。
首先,药房药品管理制度要求药品的采购必须合法合规。医疗机构应选择有资质的药品供应商进行采购,确保药品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药品的采购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明确药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和价格等信息,避免出现采购错误。
其次,药房药品管理制度要求药品的储存符合药品贮存条件要求。药房应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特点设置相应的储存区域,确保药品的贮存温度、湿度和光线等条件符合要求。同时,药房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及时清理过期和损坏的药品,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再次,药房药品管理制度要求药品的配送按照患者需要和医嘱进行。药房工作人员在配送药品时要核对患者的身份和医嘱,确保正确的药品和剂量送达患者手中。同时,药房应定期进行配送记录的审核和整理,确保配送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最后,药房药品管理制度要求药品的使用按照医嘱和药品说明书进行。药房工作人员在发药时要核对患者的身份和医嘱,并向患者讲解用药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同时,药房应建立药品使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药品疗效和安全性的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使用中的问题。
综上所述,药房药品管理制度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药房药品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其的落实和监督,确保药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药房工作人员也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工作,做到合规操作,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 篇三
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
①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 篇四
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订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
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2、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5、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财务手续。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 篇五
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满足来我院诊疗的门诊或住院患者因病情治疗所需,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且无替代药品时,将采用以下临时购药方式。
一、所需药品由患者主管医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需要的剂型、含量和数量。
二、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
三、药剂科凭领导审批的书面申请及时组织采购药品。
四、为避免过期失效等损失,申请人要负责所申购药品的使用。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