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优质6篇)

时间:2014-07-09 08:13:3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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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篇一

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与实施

小学课后服务是指学校为了满足学生放学后的学习、娱乐和安全需求而提供的一系列服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家长需要依赖学校的课后服务来照顾孩子,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然而,课后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安全问题,因此建立和实施科学有效的课后服务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首先,建立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学生的安全。课后服务的时间通常是学生离开学校后的几个小时,学生会面临更多的安全风险。通过制定相关规定和流程,学校可以建立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学生在课后服务中的安全。例如,制度可以规定学校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安全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并建立安全报警机制等。这些措施能够提高学生在课后服务中的安全感,同时也给家长提供了一个放心的选择。

其次,建立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课后服务并不仅仅是提供娱乐和照顾孩子的场所,更重要的是能够提供有针对性的学习辅导和资源支持。通过制度的规定,学校可以明确课后服务的学习目标和内容,并针对学生的实际需求进行个性化辅导。此外,制度还可以规定学校必须配备专业的教师团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辅导材料,以提高学生在课后服务中的学习效果。

最后,建立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能够提升家长的满意度。家长是课后服务的最直接用户,他们对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较高的期望。通过制度的规定,学校可以明确服务内容、价格和服务时间等,提高服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此外,学校还可以建立家长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以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建立和实施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学习质量,提升家长的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课后服务的有效实施。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该加大对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的支持和监督力度,共同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课后服务环境。

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篇二

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改进

小学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是保障学生安全、提升学习质量的重要保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学校仍存在管理制度建立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因此,为了提高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的效果,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建立和改进。

首先,学校应该制定明确的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该涵盖课后服务的各个方面,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质量要求等。制度应该以学生的需求为中心,确保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制度还应该明确学校和家长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相互合作的关系。只有制度明确,才能够为学校和家长提供明确的指导,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其次,学校应该不断完善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学生需求的不断变化,原有的管理制度可能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学校应该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跟进学生和家长的反馈意见,提高管理制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此外,学校还可以借鉴其他学校和地区的成功经验,不断改进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最后,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加强对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的支持和监督。政府可以加大对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鼓励学校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同时,社会各界也可以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学校建立和改进管理制度。此外,家长和学生也应该积极参与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改进,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综上所述,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改进对于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学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学校、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对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的关注和支持,促进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才能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课后服务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篇三

  为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0xx】24号)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负责放学的老师与值班老师交接

  1、负责放学的老师每天按时组织相关学生安静有序地排队送达指定教室。

  2、如有学生请假,负责放学的老师要告知值班老师,并送交书面请假条。

  3、值班老师做好点名工作,并按座位表安排学生在规定位置就坐。

  4、值班老师组织、督促全体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

  二、值班老师与家长交接

  5、值班老师根据各年级放学时间(一二年级:17:15;三四年级:17:30;五六年级:17:45)准时整队,组织学生安静有序地排队,送达指定放学点。

  6、值班老师将每一个学生安全地送交家长。

  7、如有家长未能准时来接,必须联系到相关家长,确保学生安全

  8、值班结束,值班老师需填写好值班日志。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当日 的行政

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篇四

  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相关人员职责

  原则上全体教师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年级组安排教师服务日期。教师不得擅自离岗或缺勤,校长室每天安排2名行政领导值日检查。

  1、课后服务教师职责:

  (1)服务教师依据不同接领时段名单清点学生人数,按学校安排,带领学生到规定地点进行活动。

  (2)服务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计划,有充分的准备,避免放养式管理。

  (3)在课后服务过程中,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4)课后服务时间,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当天值日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5)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亲自将学生送到校门口,学生全部走后方可离开。

  2、值日教师配合工作:

  (1)按照《教师值日岗位职责》中要求的时间点,护送学生出教室到接送点,不要提前或推迟。值日教师在接送点陪学生到下班前2—3分钟左右,才可组织剩余同学整队带回到门卫处(遇下雨天时,值日教师下班前把教室里剩余学生整队,直接带到劳技教室)。

  (2)原则上,教师在放学后不留学生补缺补差。如出现滞留情况,以“谁留谁负责”的责任,教师要负责和家长事前沟通好接送时间,并把滞留学生送到课后延时服务点,做好交接。

  3、班主任配合工作:

  (1)要求家长按照选择的放学时间点和校车,保证及时到校接领学生。

  (2)家长如未能按时接送,需要在第一时段放学前电话联系班主任,确定接领时间点。

  (3)提醒值日的学生,16:10前完成值日,不滞留学校,错过接送时间,及时联系家长,并到课后服务班级等候。

  二、课后服务管理要求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蒋利民

  组员:陈健(副校长)、鲁晓杰(总务主任)、宋琴(德育教导)、鲍菊平(卫生老师)、保安队长、各年级组长。

  2、时间节点及要求:

  ①周一~周四:

  (1)15:05—15:40

  开展快乐30分,15:40值日护送教师清点队伍,统计当天看护学生数,将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带到指定教室。其余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2)15:40—17:30

  服务教师清点当日学生数,学生集中指定班级开展作业辅导,17:30看护教师将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3)17:30之后如果还有个别滞留学生,带到门卫处进行交接。

  ②周五:

  周五放学后—17:30

  服务教师清点当日学生数,学生集中指定班级开展作业辅导,17:30课后服务教师将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每天2名负责行政领导参与课后服务,在不同离校时间到学校正门口,维护学生秩序,开始安全看护。如遇下雨天,到室内看护点等候。带班汇报。

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篇五

  为切实落实各级关于做好学生课后服务以及青岛市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相关要求,保证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实效性,特要求校内课后服务指导教师遵循如下要求: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遵守师德,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

  二、严格规范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做好托管基本服务,看管学生自习、组织开展适合的艺体社团活动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做好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排查工作。

  三、做好各项课后服务准备工作,做好学生管理和课堂、课间及课后纪律管理工作。

  四、每次校内课后服务都要对学生进行点名签到,发现学生未及时到课应及时了解情况,汇报给班主任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记录。

  五、课后服务结束后,蒋卓怡整理整齐,做好教室卫生,关好门窗,电灯和多媒体断电。

  六、课后服务结束后,应带领学生路队到校门口与家长签字进行交接,等家长接走学生后方可离开学校;家长未及时来接的学生应将其带回学校,并与家长及时联系,保证孩子在校安全。

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篇六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0xx]24号)要求,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刘昕

  副组长:(副校长)李苏琴张杰陆险峰

  成 员:(办公室)朱帅

  (教导处)顾娟

  (德育处)喻燕

  (总务处)袁建军

  全体教职工

  二、主要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具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安全副校长为校园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法制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校园安全工作。

  3、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现场指挥系统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

  四、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校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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