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庭审新闻稿范文 篇一
案情细节揭示家庭纠纷的残酷现实
近日,在XX市人民法院举行了一起民事庭审,涉及一起家庭纠纷案件。庭审现场揭示了这起案件的细节,令人震惊的是家庭纠纷背后的残酷现实。
这起案件的原告是一位名叫李女士的妻子,被告是她的丈夫王先生。据李女士称,婚后不久,她就发现丈夫对她进行了家庭暴力,并且经常出轨。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李女士提出了离婚诉讼,要求丈夫支付赡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费。
庭审过程中,李女士向法庭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了她遭受了丈夫的虐待和婚外情的存在。她提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照片,证明自己曾多次受到丈夫的殴打。此外,她还提供了聊天记录和照片,证明丈夫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关系。这些证据无疑对她的指控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
然而,在庭审中,被告王先生对这些指控进行了否认,并称他对妻子一直很好,并没有进行家庭暴力和出轨行为。他还提出反诉,称妻子在婚姻中有不忠行为,并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
法庭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充分的审理,并聆听了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最终,法院判决王先生支付给李女士一定数额的赡养费,并驳回了他的反诉请求。法院认为,李女士提供的证据充分证明了她遭受了丈夫的虐待和婚外情的存在,而王先生并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妻子的不忠行为。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仅因为家庭暴力和婚外情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这起案件揭示了家庭纠纷背后的残酷现实。许多家庭中的受害者往往因为恐惧和社会压力而选择沉默,这让家庭暴力和婚外情问题更加严峻。希望通过这起案件的公开审理,能够引起社会对于家庭纠纷问题的重视,并促使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大对于家庭暴力和婚外情问题的宣传和教育力度,让更多的受害者得到帮助和保护。
民事庭审新闻稿范文 篇二
庭审揭示黑心商家销售假冒名牌产品
近日,在XX市人民法院举行了一起民事庭审,揭示了一家黑心商家销售假冒名牌产品的恶行。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揭露了假冒名牌产品的背后利益链。
此案的原告是一名消费者,被告是一家名叫XX商贸公司的企业。据原告称,他在该公司购买了一款名牌手表,但在购买后不久发现该手表是假冒产品。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购买款项,并支付赔偿费。
庭审中,原告向法庭提供了购买时的发票和照片,证明自己购买了该公司销售的手表,并提供了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证明手表为假冒产品。原告还提供了购买时的监控视频,证明是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向其销售了假冒产品。
被告公司在庭审中承认销售了假冒产品,但他们辩称这是一次个别事件,不代表公司的整体经营行为。他们还提出了退还购买款项的请求,并表示愿意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费以示慰问。
法庭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充分审理,并聆听了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公司退还原告购买款项,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费。法院认为,被告公司销售了假冒产品,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起案件揭示了黑心商家销售假冒名牌产品的恶行,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假冒名牌产品的存在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希望通过这起案件的公开审理,能够引起社会对于假冒名牌产品问题的重视,并呼吁相关部门加大对于假冒产品的打击力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民事庭审新闻稿范文 篇三
篇1: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201302020211陈安琪 法学13102班
时间:2015年6月11日
地点: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盗窃罪
在上周五我院组织学生去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了一起赵**盗窃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其姓名,年龄,被逮捕日期进行确认,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依据我国《刑法》33条,192条,193条,216条的规定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赵**盗窃案,2014年10月到次年3月伙同同伙杨某共同盗得近二千九百元左右的赃款。
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对犯罪事实没有意义,对用简易程序也没有异议。
具体情形,赵某1996年11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白家乡人。小学文化,没有犯罪前科。因生活所迫流窜至常德鼎城区作案多起盗窃所得与杨某共同分得赃款。2014年10月伙同杨某在洞庭酒店盗得400余元。2014年11月又同杨某盗得价值800余元的赃物赃款,第三次盗得891元的赃物,2015年3月7日到三月九日盗得230元的赃物。2015年3月9日被校园巡逻保安当场抓获。
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公诉意见,由于被告在第一起犯罪时尚未成年,又无犯罪前科,当庭认罪应当从轻处罚,判处拘役2至4个月并处罚金。而辩护人意见则是认为被告人犯罪乃是生活所迫,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且被捕时毫无反抗,确有认罪情形。辩护意见认为应当判处缓刑。辩论过程是在称不上是激烈,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对案情有了基本了解之后,审判长又对被告人赵某询问了一些家庭基本情况。最后进行口头判决,判决书5日内送达。被告可在收到起诉书起10内提出上诉。法庭认为被告人赵某因流窜作案,无法与家人取得联系,且不具备社会监管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44条,52条,53条的规定被告人在犯第一二起案件是尚未成年因此最终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庭审的目的。
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力求上进。具备一名书记员到法官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好的修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及政策水平与素养。政治素质是胜任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就会失去工作的方向性和目标性。要做到司法为民、公平公正,势必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思想理论。
二是必须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就是心理修养,在司法审判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分析案情及审判过程,既要尊重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又要寓情与人民之中,正确处理好二者,那就要求我们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刚正不阿,有大无畏的精神,不为世俗偏见所影响,不为权利、利益所动摇,正确理解和处理法与情理融合的尺度,关注弱势特殊群体,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是必须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了好实体法和程序法,对审判理论和实务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更好地发挥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各种先进的审判理论和掌握各种审判技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增强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力。
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篇2: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时间:2012年3月21、22日
地点: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通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篇3: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蒋平飞,201101020002,82号)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民事庭审新闻稿范文 篇四
篇一: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201302020211陈安琪 法学13102班
时间:2015年6月11日
地点: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盗窃罪
在上周五我院组织学生去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了一起赵**盗窃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其姓名,年龄,被逮捕日期进行确认,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依据我国《刑法》33条,192条,193条,216条的规定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赵**盗窃案,2014年10月到次年3月伙同同伙杨某共同盗得近二千九百元左右的赃款。
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对犯罪事实没有意义,对用简易程序也没有异议。
具体情形,赵某1996年11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白家乡人。小学文化,没有犯罪前科。因生活所迫流窜至常德鼎城区作案多起盗窃所得与杨某共同分得赃款。2014年10月伙同杨某在洞庭酒店盗得400余元。2014年11月又同杨某盗得价值800余元的赃物赃款,第三次盗得891元的赃物,2015年3月7日到三月九日盗得230元的赃物。2015年3月9日被校园巡逻保安当场抓获。
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公诉意见,由于被告在第一起犯罪时尚未成年,又无犯罪前科,当庭认罪应当从轻处罚,判处拘役2至4个月并处罚金。而辩护人意见则是认为被告人犯罪乃是生活所迫,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且被捕时毫无反抗,确有认罪情形。辩护意见认为应当判处缓刑。辩论过程是在称不上是激烈,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 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对案情有了基本了解之后,审判长又对被告人赵某询问了一些家庭基本情况。最后进行口头判决,判决书5日内送达。被告可在收到起诉书起10内提出上诉。法庭认为被告人赵某因流窜作案,无法与家人取得联系,且不具备社会监管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44条,52条,53条的规定被告人在犯第一二起案件是尚未成年因此最终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庭审的目的。
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力求上进。具备一名书记员到法官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好的修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及政策水平与素养。政治素质是胜任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就会失去工作的方向性和目标性。要做到司法为民、公平公正,势必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思想理论。
二是必须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就是心理修养,在司法审判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分析案情及审判过程,既要尊重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又要寓情与人民之中,正确处理好二者,那就要求我们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刚正不阿,有大无畏的精神,不为世俗偏见所影响,不为权利、利益所动摇,正确理解和处理法与情理融合的尺度,关注弱势特殊群体,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是必须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了好实体法和程序法,对审判理论和实务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更好地发挥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各种先进的审判理论和掌握各种审判技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增强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力。
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篇二: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时间:2012年3月21、22日
地点: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通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篇三: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蒋平飞,201101020002,82号)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民事庭审新闻稿范文 篇五
旁听民事庭审心得体会【篇1: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时间:2012年3月21、22日
地点: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通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篇2:民事离婚案件旁听体会心得】
民事离婚案件旁听总结
理论应用的窘境在现实应用中总是被展现的异常清晰,也许从法学理论的角度,我们无法应然的概括法律实务与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法律实务中检验自己的所学时,由理想与现实差距而产生的感悟必定不少。
为了体验现实司法,亲身感受法庭流程,4月17号下午,我们民法小组组织去越城区人民法院旁观了两场法庭审理。第一场案件主要关于离婚案件的判决,第二场则将全部注意集中在了债权的审理上。因为是旁听案件的感悟,我将不赘案件的详细,只对现实法庭流程谈谈自己的理解。
首先,触动我最深的是庭审时存在的程序下自由。并不是说法官审判案件时可以随心所欲,而是说在法庭调查、辩论、调解、审判的阶段性前提下,法官可以通过相对自由的方式审判案件。
其一,方言的适当应用在基层法庭中很普遍。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不仅仅体现在户口本上对民族的简单划分,还体现在各民族拥有不同的环境、语言、文化。故而法庭上使用当地语言,不仅有利于当事人沟通交流,还能帮助法官详细了解事实经过。
其二,自由的方式还体现在形式上的从容。在案件审判到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时,双方就如何处理共同持有的25000股某公司的股票价值产生了争议。由于股票存在不稳定性,隔天股票价格相差幅度也会很大。股票的衡量分割应以当日价格为准,所以我以为双方当事人应在出庭前对股票价格达成共识。出乎我意料,双方未曾对股票分割有任何准
民事庭审新闻稿范文 篇六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篇1:行政诉讼旁听心得】
行政诉讼旁听心得
在龚向田老师的精心准备和策划下,14级法学1、2班部分同学在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法庭里听取了洪江市茅渡乡关冲村沈家溪组村民因不服乡政府关于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而维权的案例,以此作为本学期行政法课程的实习内容。我们希望通过本次行政案件的听审,切实了解到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的真实审理过程,以及体会到我国司法工作的权威性。让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使我们对行政法学这门学科有着更加深入的了解。
事情是村民林地转让引起的林地权属争议。2014年秋冬,洪江市茅渡乡关冲村沈家溪组村民杨远江将一林地转让给一家注册公司作为开采砂石场,获经济补偿款16万元。双方履行协议后,村民杨夕和发现,杨远江转让开采的林地是1983年生产队分给自家的责任山,也是2009年版市级政府颁发给自己林权证上所载明a039林小班的享有使用权的林地。为此,杨夕和与杨远江两户村民引发了林地权属争议纠纷。2015年1月19日,杨夕和向茅渡乡人民政府提交了确认林地权属申请书,请求依法确认本组争议山林归申请人所有,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2015年4月27日,乡人民政府以政处决字(2015)1号作出了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争议山林权属归杨远江所有”。该“决定”告知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服决定,可在60天内向县市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当事人杨夕和收到乡政府决定后找到律师咨询,经交流了解,发现三个方面的行政作为错误:一是乡级人民政府无权推倒县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二是行政作为程序严重错误。其三,杨夕和、杨远江都持有2009年版林权新证,并且新证载明双方左右林地相互交界。双方是否林小班a039、a038及附图发
生错误,有必要请求林业技术专家作出鉴论结论。据此,接待人员专程走基层向与其争议相邻的持证村民调取复印了九户林小班附图。与此同时,特授权委托本市级林业调查勘察设计队作出相应鉴定结论。综合本次旁听庭审评议情况,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院认真落实公开制度,依法开展庭审活动,较好地体现了程序合法。法院除涉及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开庭的案件外,一般都能够公开开庭审理。本次行政诉讼案件就做到了公开审理,使庭审活动程序合法、进行有序、阶段清晰、过程完整,平等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断增强庭审工作的透明度。
(二)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庭审能力,较好地展现了司法文明。审判和检察人员具有较强的庭审、公诉业务能力,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多数审判人员能够正确地引导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诉讼活动,把握庭审节奏,及时处理庭审中的各种突发情况,保证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在庭审活动中他们精神饱满、仪表端庄,语言规范、举止得体,展现了现代法官应有的公平、公正、文明的形象。
在肯定以上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和注意到一些庭审过程的问题和不足(仅为个人观点):
(一)关于对庭审的认识问题。本次案件审判中人民陪审员对庭审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工作比较粗糙。如听讲不够认真,未能积极参与庭审,着装不够正式,在审判席上坐姿不端正,从而影响了庭审的民主气氛和开庭的质量,等等。
(二)关于庭审工作规范性问题。审判长对原告多次提出的光盘影像
证据不予理睬,个人认为,为彻底让原告认识到其所持证据的不相关性,审判长因用充分的证据与说理来彻底说服原告,这样便可避免审判长因原告多次提出的光盘映像证据而产生其情绪的影响,我们能够感觉出审判长对原告的要求产生了反感情绪。或者,审判长可以利用法槌进行警告,来增强庭审的权威,而可避免多次语言上的提醒。对此,提出几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庭审工作的建议:
(一)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司法机关践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落实司法为民的集中体现。司法机关应高度重视庭审工作,要树立依法、平等、民主、透明、高效、文明等现代司法理念,使每一个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律师都认识到,不管是人大旁听和还是普通市民评议法院庭审工作,这都既是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也是一种推动和支持。要通过旁听和评议庭审活动,进一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
(二)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法庭庭审有关规定。完善的庭审制度、规范的庭审活动,是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必然要求。本次庭审旁听实习,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且不说教育人们要认真学法知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仅法庭里上到法官、陪审员、当事人,下到听审人员,在这些人的身上,都有许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以上这些都是在书本里、课堂上所触及不到的珍贵财富,我们会铭记
于心,认真体味。希望今后还会有同样的实习机会供我们学习。
【篇2: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心得】
参加职务犯罪案件的旁听
心 得 体 会
2015年4月15日,根据区纪委、检察院的安排,我经合社书记、董事长参加了对xx街道xx经合社原书记董事长挪用公款、受贿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旁听。该案件一方面向我们表明了党和政府打击和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量,另一方面也提醒了我们,当前反腐败的形势是十分严竣的。腐败和职务犯罪就在我们身边,反腐倡廉任重道远。
腐败问题是世界各国政府都面临严重的政治问题,就我国而言,虽然腐败的形式和手段多种多样,但造成的恶劣影响却是一样的,即在政治上败坏党的形象,腐蚀党的执政基础,在经济上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总结一下腐败的根源,结合我们日常的工作,提出我们反腐败工作应当采取的措施。
作为一名社区、经合社的干部,我们认为首先必须利用一切可
能的机会和渠道,特别是充分发挥现有的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的优势,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政治思想教育,大力宣传、弘扬廉政文化精髓,烘托廉政文化氛围,形成全社会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其次是不断建立和健全经合社经济管理工作的约束机制。总结一下历年我街道涉及经合社的腐败案件,我们会发现出事的往往是“一把手”,为什么?因为“一把手”权力太大,相应地监督太少,而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建立健全一整套经合社工作的内部管理约束机制,可以在制度上最大程度地降低腐败的可能性,这不仅是单纯的预防职务犯罪的需要,更是爱护和保护经合社领导干部的需要。鉴于腐败问题十分明显的涉及经济问题,对于经合社的工作来说,特别是要加强基建工程和征地项目等最容易导致腐败问题工作的管理约束机制。以制度促进廉政,以制度保障廉政,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政治觉悟。在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上,社区纪检组织应当担负起相当的责任。
再次,要大力提倡民主,鼓励广大股民和党员积极参与到经合社工作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过程中来,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股份制章程的制订和执行,让股民依据章程享有该有的监督权、知情权和表决权,涉及重大的经济事项必须提交股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
我们知道预防职务犯罪,防治腐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道
远。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腐败形式层出不穷,因此我们必须在上级党工委、纪工委的领导下,不断加强经合社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经合社各项管理工作的内控制度,消除腐败产生的根源,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经合社的集体经济利益,同时维护党组织的形象,保持社区的社会稳定和繁荣。xx经济合作社 xxx年xx月x日
【篇3: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时间:2012年3月21、22日
地点: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通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
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