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卢梭的“自然状态” 篇一
卢梭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他提出了“自然状态”这一概念,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由、平等、和谐的。这一概念对后世的政治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认为是现代民主思想的重要基石之一。
卢梭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没有私有财产、社会等级和政治权力的。他认为私有财产是导致社会不平等的根源,而社会等级和政治权力则是导致人们失去自由和平等的原因。因此,他主张要回归自然状态,消除私有财产,建立一个真正自由、平等、和谐的社会。
在卢梭看来,自然状态下的人类是天真、善良、自由的。人们和谐相处,没有私欲和利益的争斗,没有权力的压迫和剥削。他认为,只有回归自然状态,才能让人类找回本真的自由和幸福。
然而,卢梭的“自然状态”也受到了批评。一些学者认为,卢梭对于人性的天真和善良有过于理想化的倾向,忽略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现实的社会情况。他们认为,在现代社会中,要实现卢梭所设想的自然状态几乎是不可能的。
总的来说,卢梭的“自然状态”概念虽然有其理想化的一面,但也给我们提供了反思现代社会问题的重要视角。在当今社会,人们对于自由、平等、和谐的追求依然没有停止,而卢梭的思想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些价值,并为我们构建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提供重要的启示。
浅谈卢梭的“自然状态” 篇二
卢梭的“自然状态”概念是他对人类社会现实的一种理想化的构想。在这个理想化的状态下,人类是自由、平等、和谐的,没有私有财产、社会等级和政治权力的存在。然而,在现实社会中,要实现卢梭所设想的自然状态是非常困难的。
现代社会存在着复杂的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私有财产、社会等级和政治权力已经深深地扎根于社会中。要去除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牺牲。同时,人类的天性也是复杂多变的,不可能简单地回归到卢梭所设想的自然状态。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从卢梭的“自然状态”概念中得到启示。他的理想化构想提醒我们,人类社会存在着种种不公正和不平等的问题,我们应该努力去改变这些问题,追求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同时,我们也可以思考如何在现实社会中实现自由、平等、和谐的理想,尽管这可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总的来说,卢梭的“自然状态”概念虽然是一种理想化的构想,但也为我们提供了对现实社会问题进行反思的重要视角。通过对卢梭的思想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人类社会的本质和发展方向,为构建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提供重要的借鉴和启示。
浅谈卢梭的“自然状态” 篇三
摘要:
卢梭在《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的开篇写道:“在我看来,在人类所有的各种知识中,对我们最有用但也是我们掌握最少的,就是关于人的知识。”[1]自然状态中人所具有的本性和品质是人所固有的,这才是关于人的知识。卢梭在其“自然状态”学说中,对人的本性和品质进行了规定,正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自然权利与人的天性有关,自然法又与自然权利有关,而政治哲学就是将人为的契约和先天的自然法相结合,从而使政治哲学的根基更为牢固。
关键词:自然状态 人性论 平等 自由
一、“自然状态”说的源起
“自然状态”说作为卢梭政治哲学理论的逻辑起点,虽然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但这一学说并非他独创。在卢梭之前,格老秀斯、普芬道夫,特别是霍布斯,都把追溯到自然状态作为自己学说的起点。他们都认识到了社会状态是历史的产物,人类进入社会状态之前,还存在着一种区别于社会状态的自然状态。但卢梭认为:“对社会基础做过一番研究工作的哲学家,都认为必须追溯到自然状态,但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真正追溯到了这种状态。”[2]因此,在他们所描述的“自然状态”中,自然人被文明人的观念所支配着。
卢梭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原因在于这些哲学家们忽略了“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之间的本质差异。当哲学家们在“自然状态”中运用“正义”、“所有权”、“强权”等这些来自社会的观念时,“自然状态”已经完全被社会状态所侵蚀了。将“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混淆起来,就会产生这样一个矛盾,即作为文明社会历史前提而被设定的“自然状态”反倒要从文明社会的模型中获得规定。这样的话,设定“自然状态”存在的意义何在呢?所以,卢梭认为,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先解决“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的本质差异问题,这样才能真正地追溯到“自然状态”。为此,卢梭首先试图转变人们的观念,引导人们“不应当把我们在这个主题上所能着手进行的一些研究认为是历史真相,而只应认为是一些假定的和有条件的推理。”[3]卢梭的这种抽象的逻辑方法,使得历史和逻辑、抽象和具体对立起来,从而使我们无法认识到历史运动的真实过程,最终陷入了唯心史观的泥潭。
尽管这样,卢梭在“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的本质差异问题上,向我们展示了“‘人所形成的人’和自然人之间的比较,从所谓的‘人的完善化’中,指出人类苦难的真正根源。”[4]通过对比,卢梭极力赞美自然状态下人们的惬意生活,赞美自然人享有的与生俱来的权利,以及自然人向善的美德。相反,他痛斥了文明人因自然权利的丧失、道德的沦丧而变质。因此,卢梭是用自然状态下人的本原状态作为价值尺度来衡量文明社会,但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的对立不是卢梭政治哲学理论的终结,所以这个价值尺度要运用于理想社会的应然状况中。这样一来,“自然状态”、社会状态和“理想状态”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
这个统一整体中,“自然状态”既是起点,又是最终目标。首先,尽管“自然状态”在本质上是一种反历史的抽象原则,但作为一种历史假说,它运用因果方法解析了政治社会的历史成因;其次,作为价值尺度,它成为人们对文明社会进行批判和质疑时的依据;另外,未来的理想社会是以人人平等为目标,而这一目标是以“自然状态”中人们的幸福生活为蓝本确立的,因此,“自然状态”对理想社会来说又具有典范作用。
二、人性论——“自然状态”说的基础
自文艺复兴运动以来,人性论成为了新兴资产阶级文化的理论基础。在人性论中,善恶是两个最基本的概念,它们被用来评价一个人的道德秉性。大多数近代契约论思想家非性善论即性恶论,他们的“自然状态”理论就是建立在人性论基础上的。
卢梭的“自然状态”说也是以人性论为基础的,但很难说他究竟是性善论者还是性恶论者。一般认为卢梭是个性善论者,他一直宣扬人性向善。但这只是他对自然人进行的描述,并不是从道德价值上判断人性善恶。对契约论者来说,人具有善恶的本性,并且会通过行为表现出来,这种行为并不是孤立的。当一种行为发生时,它既可以被认为是出自人性善的原则,也可以被认为是出自人性恶的原则,但这两者产生的结果肯定有很大差异的。缔结契约建立的国家采用什么样的政体,权利如何分配等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依据善恶原则进行的。例如,霍布斯从人性恶的角度认为“自然状态”是“战争状态”,他的集权政体模式就是人性恶原则的结果;而洛克从人性善的角度认为“自然状态”是一个完美的状态,人人享有财产权和自由权。
卢梭认为,善恶原则必须要通过道德行为来进一步说明,所以必然存在一种道德关系。而“自然状态”中,自然人独居生活,是不可能存在这种道德关系的。“德行与邪恶两个名词乃是以集体为对象的概念,是只有通过人们的频繁接触才能产生的。”[5]但在“自然状态”中,自然人之间不发生任何联系,人与人之间都是孤立的,因此,卢梭断言:“在自然状态的人类,彼此之间没有任何道德上的关系,也没有人所公认的义务,所以他们既不可能是善的也不可能是恶的,既无所谓邪恶也无所谓美德。”[6]卢梭对于自然人性善性恶的问题的谈论并不是像近代契约论者那样抽象,而是将类似的问题引向了政治社会。在他看来,人性善恶的问题在本质上与政治相关联,是由政府的性质所造成的。卢梭认为自然人天性向善,指的是人的一种善端,或者说是人的道德感的最初源泉。
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中,自然人拥有两个先于理性的原则:自爱心和怜悯心。前者类似于人的本能,是一切道德行为的根源;后者是一种自然情感,具有简单的判断能力。怜悯心“调节着每一个自爱心的活动,所以对于人类全体的相互保存起着协助作用。正是这种情感,在自然状态中代替着法律、风俗和道德,而且这种情感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没有一个人企图抗拒它那温柔的声音。”[7]在卢梭看来,自爱心与怜悯心是自然人天性向善的两种表现形式,也是自然所遵循的基本的自然法则。卢梭用自爱心和怜悯心来界定自然人的一般状况,认为对自然人的理解必须以此为基本点,是因为他认为自然人不会彼此加害对方,“并不是因为他是一个有理性的生物,而是因为他是一个有感觉的生物。”[8]卢梭这种情感先于理性的思想,不仅源自于他是个感觉论者,同时也因为他认为自然律和道德律之间有着一致性。因此,在卢梭那里,情感先于理性的见解可以理解为道德高于知识的思想。
在卢梭那个年代,理性至上,知识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一直支撑这启蒙思想的发展。思想家们无不相信人类借助知识的增长能提高物质生活水平,改进政治制度,提高人民的道德水准。然而卢梭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社会进步要落实到对人性的改造上,并且要借助政治来完成,而政治和道德又必将结为一体,人才能具有道德性。在卢梭看来,知识的获得很难使各阶级、各阶层的人普遍获利,并且它对人性的改造没有帮助,反而会使人远离人类的道德之源。
在卢梭看来,道德是自然人天性向善的结果,“道德的善同我们人的天性是一致的。”[9]“善是一种无穷无尽的力量和一切有感觉的存在不可或缺的自爱之心的必然结果。”[10]但道德高于知识的真正意义在于它具有创造理想的政治秩序的能力,也就是说道德与正义是构建理想政治秩序的根本条件,因此,“我们所谓的‘善’,就是由于爱秩序而创造秩序的行为,我们所谓的‘正义’,就是由于爱秩序而保有秩序的行为。”[11]这样一来,道德与正义结为一体,人性问题上升到了一个社会政治问题。
三、“自然状态”下的平等问题
在卢梭政治哲学理论这个统一的整体中,“自然状态”既是起点,又是目标。除了要探讨道德问题,还有人的天赋权利问题值得我们探讨,这两个问题都源自于人的自爱本性。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中,自由和平等是自然人享有的两项基本的天赋权利,其中平等比自由更为重要,平等是自由的条件,没有这个条件自由便不能成立;同时,在平等的演变过程中,人们才能发现人类社会发展的曲折性、复杂性。因此,卢梭是通过平等这个核心概念来阐述其天赋人权的理论。
卢梭认为社会不平等与人们的身体或精神上的缺陷有关这一说法是荒谬的。因此,他将不平等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由年龄、健康、体力以及智慧或心灵的性质的不同而产生的”,另一类是精神上的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包括某一些人由于损害别人而得以享受各种特权,譬如,比别人更富足、更光荣、更有权势、或者甚至叫别人服从他们。”[12]虽然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中也会存在不平等,但这种不平等只体现了自然人的天然差异,这不是真正的不平等,只有出现贫富悬殊、权利役使等现象时,天然的不平等才转化为真正的不平等。
卢梭的平等思想受到不少思想家的影响,但在实质上他们有很大的分歧。比如,卢梭赞成霍布斯关于不平等是文明社会的绝对规律的思想,但反对他将不平等当作是不可更改的原则;他也赞同伏尔泰对等级制下的不平等的批判,但反对它把平等权与财产权都视为人的自然权利。在卢梭看来,平等权与财产权拥有各自的基础,前者出自人的自然本性,是人的天然的权利;后者是社会的产物,将其当作自然权利,只是现代人的需要。
这种分歧使得卢梭开始寻找不平等产生的真正根源。卢梭认为,自然人有一种异于动物的特质“即自我完善能力。这种能力是在自然人的渔猎、营造、农耕、冶炼等生产活动中发展起来的。私有观念应运而生,随即不平等出现了。按照卢梭的描述,不平等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私有制的出现,社会划分为富人和穷人;第二阶段是以法律的形式使私有制合法化,导致了强者和弱者的划分;第三阶段是合法权利转变为专制权利,出现了主人和奴隶的划分,看起来不平等的发展到了顶点,但这个顶点又是“封闭一个圆圈的终极点,它和我们所由之出发的起点相遇。”[13]然而这时候的平等早已不是自然的平等,而是转变为更高级的社会契约的平等。
虽然卢梭认为私有制是不平等产生的根源,但在他的思想中并没有把废除私有制与实现平等联系起来。他认为不平等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而各种不平等归根结底都是财富惹的祸。因此,卢梭认为:
“财产是政治社会的真正基础,是公民订约的保障。”[14]卢梭不主张废除私有制,认为个人有追求财富的权利,这是人性的正当要求。所以他认为,通过一种普遍意志可以得到在个人与财富的结合上存在着的普遍利益,它高于个人利益,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利益。这个普遍意志就是通过公约建立起来的政治联合体,它为人的天赋权利提供了法的基础。
卢梭的“自然状态”说描绘了平等失而复得的整个发展过程,表现了他对平等的理想社会的追求与向往。他对自然人的强烈赞美反过来正是对文明人的严厉批判,他希望以此达到对公民的道德和法的规范。
在卢梭的整个思想体系中,“自然状态”处于基础性的地位。虽然“自然状态”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虚构,但它是人类社会的一面镜子,反映出社会的各种弊端;“自然状态”下人拥有绝对的自由,这对现实的政治制度提出了挑战,给人民为争取自由反对奴役和压迫提供了理论支持。同时,卢梭的“自然状态”学说把人的自由平等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确立了自由在政治哲学中的地位。
注释:
[1][2][3][4]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5]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6][7][8]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9][10][11]卢梭.爱弥尔(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12][13]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14]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参考文献:
[1]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2]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卢梭.爱弥尔(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4]普拉特纳.卢梭的自然状态——《论不平等的起源》释义[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
[5]恩斯特·卡西勒.卢梭问题[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9.
卢梭简介
卢梭(1712——1778)是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在哲学上,卢梭主张感觉是认识的来源,坚持“自然神论”的观点;强调人性本善,信仰高于理性。在社会观上,卢梭坚持社会契约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主张自由平等,反对大私有制及其压迫;提出“天赋人权说”,反对专制、暴政。在教育上,他主张教育目的在培养自然人;反对封建教育戕害、轻视儿童,要求提高儿童在教育中的地位;主张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反映了资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从封建专制主义下解放出来的要求。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等。
酷爱读书
卢梭1712年6月29日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父亲是钟表匠,技术精湛;母亲是牧师的女儿,颇为聪明,端庄贤淑。母亲因生他难产去世。他一出生就失去了母爱,他是由父亲和姑妈抚养大的。比他大7岁的哥哥离家出走,一去不返,始终没有音训。这样,家里只剩下他一个孩子。
卢梭懂事时,知道自己是用母亲的生命换来的,他幼小的心灵十分悲伤,更加感到父亲的疼爱。他的父亲嗜好读书,这种嗜好无疑也遗传给了他。卢梭的母亲遗留下不少小说,父亲常常和他在晚饭后互相朗读。每读一卷,不一气读完是不肯罢休的,有时通宵达旦地读,父亲听到早晨的燕雀叫了,才很难为情地说:“我们去睡吧,我简直比你还孩子气呢。”在这种情况下,卢梭日复一日地读书,无形之中养成了读书的习惯,渐渐充实并滋养了他年幼的心灵。
7岁的卢梭就将家里的书籍遍览无余。他还外出借书阅读,如勒苏厄尔著的《教会与帝国历史》、包许埃的《世界通史讲话》、普鲁塔的《名人传》、那尼的《威尼斯历史》、莫里的几部剧本等等,他都阅读过。由于这些历史人物的典范影响和他父亲的谆谆教诲,卢梭深深体会到了自由思想和民主精神的可贵。他既有父亲的爱国血统,又以这些伟人为榜样,甚至言行之间常把自己比作那些历史中的人物。有一天,他在桌旁叙说斯契瓦拉的事迹,在座的人全都很惊讶地看到卢梭走上前去,把手放在熊熊燃烧的炉火之上,来表演斯契瓦拉的英雄壮举。这种早熟早慧的表现,正是卢梭特有天资的最初显露。
独立谋生
卢梭快活的童年生活很快就结束了,在他13岁时,舅舅决定将他送往马斯隆先生那里,在他手下学当律师书记,希望他能赚点生活费用。但卢梭非常讨厌这种只为了赚钱而缺乏趣味的职业,每天琐碎的杂务使他头晕目眩,难以忍受。马斯隆先生似乎也不怎么喜欢卢梭,常常骂他懒惰愚蠢。卢梭无法忍受这种侮辱,便辞掉了工作。
不久,卢梭又换了一个职业,在一位雕刻匠手下当学徒。鉴于以前做书记时得到的不少教训,所以他对这个新工作依命而行,毫无怨言。卢梭本来很喜欢这种工作,因为他爱好会画,挥动刻刀也觉得很有趣,而且镂刻零件,用不着多么高超的技术,所以他很希望在这方面取得卓越的成就。有一天,卢梭在空余时间为几位朋友刻骑士勋章,他的师傅发现后,以为他在制造假银币,便痛打了他一顿。其实,当时卢梭年纪很小,对于银币根本没有什么概念,他只是以古罗马时期的钱币形状,做为模型罢了。由于师傅的暴虐专横,使卢梭对本来喜爱的工作感到苦不堪言。
卢梭在师傅家的生活非常不愉快,但这却使他恢复了时隔已久的读书习惯。这种兴趣受到当时环境的限制,不能顺利发展,但愈受限制,学习的兴趣反而愈浓。附近有一个女租书商,经营一家租书店,卢梭经常去那里,手不释卷地看书,有时甚至误了工作时间,受到师傅的责骂和体罚。不到一年功夫,卢梭把这家小店的书全读光了。在这些书的熏陶下,他纠正了许多幼稚的脾气和不良习惯。同时无形之中也在他内心里唤起了更高尚的感情。他觉得雕刻师傅这里的环境很不理想,一切都缺乏情趣,令人难以忍受。16岁时,他离城出走,他相信自己可以独立生活,自由地支配一切。
崇尚自然
卢梭离城出走后,经由一位朋支的介绍,结识了华伦夫人。他原以为华伦夫人是个老态龙钟的丑老婆子,不料她却是一位满脸和气、风韵十足的年轻女子。这使他大感惊讶和激动,正是这位夫人影响了他日后的生活。
卢梭听从华伦夫天的劝告,开始他的远途旅行。这也正适合他那早已形成的漫游癖好,他觉得这样的年纪就有机会爬山越岭,登临阿尔卑斯山的高峰,真是件美事。一路上,卢梭心情十分愉快,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这次旅程虽短,但卢梭喜爱自然风光,沿途的美景尽收眼底,他将感情寄托于大自然,虽然身处漂泊之中,却没有精神空虚之感。凡是映入卢梭眼帘的东西,都令他内心感到一种醉人的享受。大自然的奇伟、多彩和实际的美,深深地影响了卢梭的人生观。
以后他又经历了多次旅行,不论是旅途中的美景,还是乡村的田园生活,仍使他陶醉着迷。他热爱自然,崇尚自然。“他最伟大的教师,并不是任何一种书籍,他的教师是'自然'”。
从少年期起,卢梭便酷爱自然。这种热忱,他曾不厌其烦的摹写、表现于他的著作中。自然,渗透了他整个生命。他用华伦夫人的某些清醒而夺人心目的特质,表现了自身,并使他陷入剧烈的情绪,这在他较晚的生活中,显得特别明晰,且使他和东方的大神秘主义者,呈现出相似之点。
涉足音乐
卢梭在华伦夫人家居住的这段时期里,他感到非常满足和快活。华伦夫人的嗓子轻柔动人,还会弹琴,她常教卢梭唱歌,熏陶激发卢梭对音乐的兴趣。后来卢梭去神学院学习,华伦夫人送他音乐方面的书。卢梭在神学院除学习外,经常带着歌谱,练习歌唱。华伦夫人认为卢梭对音乐感兴趣且有天赋,有意让他朝音乐方面发展。她经常在家里举办一些小型音乐会,并介绍卢梭与一些作曲家认识,使他的音乐水平不断提高,后来他不断地自学和研究,想出一种用数字代替音符的简易记谱法,即以数字1234567来代替Do、Re、Mi、Fa、So、La、Si音阶,并写出了具有独创性见解的著作《音乐记谱法》,希望借此革新音乐世界。同时还撰写了《现代音乐论文》一并带到巴黎,呈交给巴黎科学艺术院,想借此机会出名,这时的卢梭,灵感有如泉涌,他写了一部名为《新世界的发现》的歌剧,充分表现了他的创作才华。
后来卢梭带着修改好的稿子去科学院,当众宣读了他的论文,它那简洁的内容有力地吸引了委员们的注意力,博得了赞扬。他认为自己的记谱法是音乐史上的创新和改革,但委员们不赞成这种意见,经过几次讨论,他们得出一个结论,认为卢梭的记谱法可用于演唱,但不适合于演奏。为了安慰卢梭,艺术院给他颁发了一张奖状,措词中夸奖了他一番。卢梭虽遭受了失败,但心里很不服气,他将自己的手稿重新整理之后,找到一个愿意接受这部手稿的出版商,以《现代音乐论》为书名出版。卢梭满怀希望,盼望这本音乐著作能引起较大的反响,然而销路很差,这使卢梭又一次遭受沉重的打击。虽然他一心想在音乐方面有所创新,希望对音乐爱好者能有所启发,但效果却不佳,除了少数几个学者对他倍加赞誉外,并未产生什么大的反响。
征文获奖
卢梭自从离开华伦夫人以后,开始自谋生活,先后当过家庭教师、书记员、秘书等。同时也广交了各方面的人士,尤其是他结识了大哲学家狄德罗。由于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和志向,他们之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们彼此都热心于学术工作,狄德罗和卢梭等人便着手合编:一部《百科全书》,卢梭负责音乐部分,这项工作由于狄德罗被捕而中断了。卢梭四处向朋友求援,希望把狄德罗放出来,但收效甚微。
卢梭经常前往狄德罗被关押的监狱探望他。1749年夏天,天气非常炎热。从巴黎到监狱之间有较长的路程,卢梭步行去看狄德罗,常带着一本书,走累了休息时可看看书。有一天,他带了一本《法兰西信使》杂志,忽然看到第戎科学院的征文启示:《科学和艺术的进步对改良风尚是否有益》。卢梭看到这个题目时,好象被千道光芒刺射了一样,许多富有生气的思想不知不觉地从他心中涌现出来。他顿时感到窒息,仿佛看到另一个宇宙,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脑子里不仅涌现出与第戎科学院的论文有关的思想,而且一连串的想法相继而起,就象大浪一样冲击着他。这次心灵的震荡,显示了他思想上真知灼见的潜力。
卢梭把这件事告诉了狄德罗。狄德罗鼓励卢梭继续发挥自己的思想,写出文章去应征。卢梭积极撰写了这篇论文,写成后又送狄德罗审阅,自己又反复修改了多次,以《论艺术和科学》为题寄出应征。1750年,他这篇论文获得了头等奖。他在这篇文章中否定艺术和科学的价值,从反面进行了论证,表露了他对巴黎社会的不信任和憎恶,并反对这种社会中所隐藏着的欺诈。他斥责科学,文学和艺术,认为这些东西被权力所主宰了。
隐居著述
1756年,44岁的卢梭接受朋友的馈赠——一座环境优美的乡村小房子,开始了他的隐居生活。
卢梭的个性适合于在乡下居住,他在巴黎住了15年,早已厌倦了城市生活。隐居之后,他便决定不再回巴黎。这时的卢梭已有点名气,不用为生活费用发愁,他继续抄乐谱,虽然不能赚大钱,但是靠得住,自给有余。他的歌剧《乡村卜者》和其他作品的收入还剩下两干法朗,其他的著作也正在整理之中,这样,生活就不至于受穷了。他的文笔和天赋已使他成为知名的文人,只要他稍微愿意把作家的手腕和出好书的努力结合起来,他的作品就可以使他生活得很富裕。但是,卢梭觉得为面包而写作,不久就会窒息他的天才,毁灭他的才华。他的才华不是在笔上,而是在心里,完全是由一种超逸而豪迈的思维方式而产生出来的。他始终认为作家的地位只有在它不是一个行业的时候才能保持;当一个人只为维持生计而思维的时候,他的思想就难以高尚;为了能够和敢于说出伟大的真理,就绝不能屈从于对成功的追求。
卢梭隐居6年之中,写了许多著名的著作,有政治学名著《民约论》,这是世界政治学史上著名的经典著作之一;他的政治观点,对后来的法国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教育学论著《爱弥儿》,简述了他那独特而自由的教育思想,这是一部儿童教育的经典著作,虽然卢梭在世时,曾因此书而遭受攻击,但其独到的教育思想,不但对后来的教育学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其民主自由的思想也成为法国大革命的动力。自传体小说《新爱洛绮丝》,这本书的出版,成为人人争看的畅销书,并被翻译成多种语言,风靡全欧。
横遭迫害
按照法国当时的习俗,一本书出版之前必须经过某些知名人士的传阅。《爱弥儿》经过外界传阅后,顿时成为大家争论的中心。令人奇怪的是,卢梭这本天真无邪、充满灵感和独具创见的教育学著作,反而被外界视为异端邪说。
起初,卢梭对外界的传闻并不在意,他想这本教育学著作是为了人类的幸福而写的,怎么会遭受知识分子、教会和国家的反对呢?怎么会将他看成邪恶之徒呢?在外界的压力下,出版社也劝卢梭不要用真实姓名发表这本书,但卢梭坚持要面对那些无谓的攻击。他想他一直服从国家的法律制度,努力做一个忠顺的公民,象其他法国人一样遵守国家法律,总不至于因热爱人类,追求人类幸福而遭受迫害吧。但是恶运偏偏降临到了他的头上,舆论界把卢梭看成了罪犯。
一天晚上,卢梭正在床上阅读圣经。有人送信来,说法院明天——就要派人逮捕他,最高法院判决将《爱弥儿》焚毁,并立即发出逮捕令,要将卢梭打入监牢。不得已卢梭只好告别朋友,离开法国去了瑞士。不久这个国家也命令他在一天之内离开瑞士领土,尔后卢梭又搬到普鲁土国管辖的地区。与此同时,欧洲读者不断来信,女士、年轻人和年轻的哲学家纷纷来函,请求卢梭给予指导,这使他在精神上受到很大鼓舞。以后,卢梭又应英国哲学家休谟的邀请,去了英国,终因与休谟之间的`分歧愈来愈大而离开英国。他不得已改名回到法国,重新过隐居的生活。流亡生涯、不安宁的岁月并未影响到卢梭的著述。他先后著有《忏悔录》、《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遐想》、《山中书信》、《公民的情感》等著作。
归于自然
卢梭的《爱弥儿》为什么会遭到法国反动当局如此仇视呢?原因在于,卢梭以他的《爱弥儿》在教育上掀起的是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教育从来是以成人的能力和需要为标准的,卢梭却大声疾呼,要打破这个传统。“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则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他不愿意事物天然的那个样子,甚至对人也是如此,必须把人象练马场的马那样加以训练;必须把人象花园中的树木那样,照他喜爱的样子弄得歪歪扭扭。”(《爱弥儿》上卷第5页)这是《爱弥儿》里开宗明义的一段话,表达了卢梭自然主义教育理论的基本观点。那就是人之生性善良,教育应“归于自然”。
卢梭的“性善论”虽然并不科学,但它在历史上是有积极的进步意义的。因为若把人象基督教那样视为先天罪犯,则必然诉之严酷惩戒,迫使人们盲目顺从而摧毁人权;不如强调人们向善发展的可能性,更有助于提高人的政治地位和保障人的社会权力。变抑制天性的教育为尊重天性的教育,是教育上的巨大变革。在这个历史转折点上,卢梭是关键性的人物。
由“归于自然”的理论出发,卢梭主张教育要根据受教育者的年龄特征而实施。他说:“处理儿童应因其年龄之不同而不同。”又说:“在万物中,人类有人类的地位,在人生中,儿童期有儿童期的地位;所以必须把人当人看待,把儿童当儿童看待。”他批评封建教育不顾儿童的天性发展,抹杀了儿童与成人的区别,以致不根据儿童的特点施教,硬把对成人适用的教育强加于儿童。这种教育,在他看来,无异于使儿童成为教育的牺牲品。因此,他竭力主张根据受教育者不同阶段的身心特征来规定教育任务。
卢梭“归于自然”的理论体现在教育目标上,要求培养自然人;而身心调和发达的自然人,既不同于贵族豪绅和王孙公子,也不同于空疏无用的书生士子。这比以往的和当时的教育理想跨越了一大步。而卢梭塑造的爱弥尔,既有哲学家的头脑,又有劳动者的身手,而且有改革家的品德。无疑,卢梭所憧憬的自然人,是资产阶级新人的形象。这正是他的思想比封建主义教育进步的地方,也是他横遭迫害的主要原因。
知识教育
在知识教育方面,卢梭主张学以致用,行以求知。
在教学内容上,卢梭坚决反对书本诵习和空洞的文字说教,要求追求真正的有用的知识。他说:陷入于咬文嚼字的书本教育,是摧残心智的。儿童所需获得的是对于事物的真正理解,而书籍“只教我们谈论我们不懂得的事情。”不过,卢梭对于12岁以后的理性开始发达的青年,则设想了许多门类的学科,要他们进行学习,粗略地划分起来,以知识教育为主的青年期应学习自然科学知识,以道德教育为主的青春期应学习社会科学知识。过去说寓言、历史、古典语文是不必学的,如今应该学了。因为学寓言,可以使人们从中获取教益;学历史可洞古知今,学古典语可理解语言艺术的规律。这就说明,卢梭虽然反对腐朽的古典主义的教学内容,却不反对学习古典的知识,两者并非等同。前者把青年引向故纸堆,使他们泥古而忽今,食古而不化;后者要求知晓古代文化,吸取其精华,借鉴其得失,从而博古通今和古为今用。
在教学方法上,卢梭反对教条主义而着重行以求知。他劝说教师放弃冗长的讲述,使更多的教学渗透在师生的共同活动之中。他认为教学中最重要的是启发儿童、青年的自觉性,为此特别重视动机、兴趣和需要在学习中的作用。卢梭十分重视直观教学法,他认为唯有对事物有了直接的接触和观察,才能确实了解事物的主义和观念。他甚至认为,仪器、模型等设备扰乱儿童的学习,都该弃而不用,对实际事物直接观察才是最有效的方法。卢梭还十分强调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对填鸭式、命令式的教学方法则极为厌恶。另外,卢梭还告诫教师要根据儿童的理解水平来选择学习内容。“永远不要把儿童不能理解的东西向儿童讲述。”为了保持知识的正确性和巩固性,他主张要恰当安排儿童的学习速度,不急于求成,不贪多图快,不好高骛远,他这些改革知识教学的内容和方法的新见解,对于我们今天的教学改革也富有启示。
性的教育
由于性欲发动是青春期的特征,卢梭比教育史上的其他任何教育家都注重对青少年进行性的教育。他主张对青少年时期以适当的性道德和性知识的教育,使青少年对“性”的自然发展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从而能够“行为端正”。
卢梭既反对禁欲主义,又反对纵欲主义,主张顺应自然发展,既不盲目抑制,也不妄加激动。为了防止性欲早熟,卢梭认为,应使青少年远离不正当的诱惑。教师要用适宜的工作和活动来吸引青少年的注意,使他们的精力有发舒的出路。谈到儿童对性的好奇心,卢梭强调应不给它以唤起的机会,更不可刺激他的好奇心,要尽可能避免涉及性生活的问题。但如果这类问题提出来了,教师“宁可对儿童闭口不言,而不要告他以谎言。”这样不会使儿童感到奇怪,因为教师从来就不答复他认为不适合儿童理解的问题。如果认为有必要回答,那么“你的答复永远必须是严正、简当而确定的;不要露出迟疑的神情。回答的内容应当真实,那更不必说了。”(《爱弥尔》英文版第177页)卢梭由此批评过去的教育在性的问题上一味欺瞒儿童的作法,认为这样反而会促使儿童去学习不正当的性知识。
对于男女间的爱情,卢梭认为不应使之成为理性教育的障碍,而应成为理性教育的手段。他认为人类始终要从天性本身去寻找控制天性的适当工具,只能利用欲念的威力去抵抗欲念的暴虐。他说:“我不怕促使爱弥儿心中产生他所渴望的爱情,我要把爱情描写成生活中的最大快乐,并使他对荒淫的行为感到可鄙,我要使他成为情人的同时,成为一个好人。”这些观点,对后世各国实施正确的性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