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督查工作方案【优秀6篇】

时间:2014-02-08 01:44:4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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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篇一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确保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将介绍一种基于实践经验的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旨在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实效。

一、背景和目标

针对当前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以确保政府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问题的及时解决。本次专项督查的目标是通过有效的督查手段,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政府部门的改革创新,推动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方案流程

1.明确专项督查的内容和范围:根据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明确本次专项督查的内容和范围,确保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确定督查目标和指标:制定明确的督查目标和指标,以衡量政府工作的完成情况和问题的解决程度。同时,要确保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方便后续的督查工作。

3.制定督查计划和安排:根据督查目标和指标,制定详细的督查计划和安排,包括督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和方法等。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督查的力量和资源,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实施督查工作:按照制定的督查计划和安排,组织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施。在督查过程中,要注重与被督查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5.督查结果的反馈和整改:根据督查的结果,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督查情况,并要求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同时,要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改进。

三、工作要点和注意事项

1.加强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注重督查手段和方法的创新,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督查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督查工作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4.强化督查结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督查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篇二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专项督查工作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介绍一种基于问题导向的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旨在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政府工作的创新和改革。

一、背景和目标

在当前社会发展的背景下,政府工作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困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政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本次专项督查的目标是通过发现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推动政府工作的创新和改革,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方案流程

1.明确问题导向:根据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明确问题导向,即确定要解决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同时,要注重问题的分类和级别,以便后续的督查工作。

2.确定督查范围和重点:根据问题导向,确定本次专项督查的范围和重点,确保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充分考虑被督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合理安排督查工作的力量和资源。

3.制定督查计划和安排:根据督查范围和重点,制定详细的督查计划和安排,包括督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和方法等。同时,要注重督查手段和方法的创新,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实施督查工作:按照制定的督查计划和安排,组织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施。在督查过程中,要注重与被督查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5.督查结果的反馈和整改:根据督查的结果,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督查情况,并要求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同时,要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改进。

三、工作要点和注意事项

1.加强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注重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

3.加强督查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督查工作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4.强化督查结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督查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通过本文所介绍的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相信能够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实效,推动政府工作的创新和改革,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篇三

  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由于一些具有某种职能的具体工作比较复杂,不作全面部署不足以说明问题,因而公文内容构成势必要繁琐一些,一般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精选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篇四

  一、督查方式

  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检查收购现场、访谈种粮农民等方法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

  6月上旬至9月底。

  三、督查内容

  1、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包括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进度、市场秩序等情况。

  2、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收购政策宣传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确保无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行为发生,确保不出现套取国家资金、“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最低收购价铺底资金及后续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轮换资金及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加强收购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打“白条”问题。

  4、市场监管开展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区域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分类监管、举报电话公示等制度建立情况,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联合执法开展情况。

  5、粮食收储安全情况。包括入库粮食质量、仓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开展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根据夏粮收购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督查工作。

  2、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收购政策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并对违规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3、各督导组要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问题,真正让售粮农民卖出好价钱,卖出好心情,卖出好口碑。

  4、督查工作开展期间,请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篇五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整治工作纪律,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机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根据我区《整治工作纪律强化纪律执行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有无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以及长期在职不在岗,请销假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2、有无上班时间单位工作人员的到岗在岗率不高,擅离职守、脱岗、替岗,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故意中断通信联络的问题。

  3、有无工作时间串岗、离岗,玩扑克、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看影视剧等,违反规定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的问题。

  4、有无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私人宴请等“酒桌办公”问题。

  二、督查范围和对象

  督查范围是: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站所以及其他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窗口服务单位。

  督查对象是:上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三、督查方式

  专项督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XX年1月底,采取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随机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市纪委也将安排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开展督查。督查方式,既可以现场督查,也可以对被督查单位公务接待账目进行核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责任,完善落实内部督查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2、每次督查携带录像设备,督查情况及时汇总。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由区纪委核查追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曝光。

  3、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不准接受被督查单位的吃请;不准泄露督查目标等涉密事项;不准对发现问题擅自处理或瞒报、漏报;不准互相打招呼说情。督查人员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结果运用

  1、及时通报。每次督查结束后,情况及时汇总,按程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限时报果。对整改问题不到位、弄虚作假,假处理或不处理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3、严肃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违责必究”的要求,对督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问责。对在全市开展的机关作风专项督查县区互查中影响全区考核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有效推动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市生态环保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洪环委办〔2021〕1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施工扬尘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督查范围

  南昌市辖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督查内容

  各参建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的要求;各在建工地是否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总造价情况,是否编制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备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在建工地清单和扬尘防治执法检查问题台账,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严管重罚;各地对整改工作“回头看”检查的情况,对扬尘污染反复的失信单位信用管理和运用的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根据此次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扬尘防治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严格确保整改到位。

  (二)县区排查

  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的检查巡查,开展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月月28日前将当月扬尘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南昌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调度表》报至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

  (三)市级督查

  我局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根据督查内容对各县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抽查。督查中发现扬尘污染或扬尘防治不到位的,予以限期整改并追责通报;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约谈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站在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活幸福的高度去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做到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提供现场施工扬尘防治的资金保障。施工单位应具体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明确的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督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及巡查,对未落实防治施工措施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暂停令,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以铁心硬手予以查处。特别是对项目前期场地平整、清表、挖运、打桩等动土作业未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的情况;一律依法责令暂停施工,立即整改,对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结果运用。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扬尘管控不力、未严格落实“六个100%”等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采取专项督办、行政处罚、媒体曝光、列入不良诚信行为管理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通过严管重罚,推动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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